论家庭冷暴力的现状和法律缺失(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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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冷暴力的现状和法律缺失(2)


3、家庭冷暴力虽然属于精神暴力,但不等于所有的精神暴力都是家庭冷暴力,它是精神暴力中的不作为暴力。它的内涵更小,区别于以作为方式表现的精神暴力。如故意中伤辱骂、损毁被害人的私有财物、当着受害人的面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等,这些都属于精神暴力,但只是作为的精神暴力,并不属于我们所说的冷暴力。
  (三)家庭冷暴力的特征
   通过对冷暴力的综合分析,发现它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它具有不作为性。 从上述对冷暴力的界定就可以看出,冷暴力主要是家庭成员中一方以不作为的方式或语言的方式对对方进行的冷落、挖苦、讽刺等来折磨对方的心理和精神。这种不作为性是辨别冷暴力的关键,它是以一种消极的  方式应对矛盾的冲突。
2、遭受冷暴力的对象是相对固定的。 所谓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之间。由于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文化的影响,或者说是女性独有的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特性,使得女性通常成为遭受侵害的对象。除此之外,亲子关系、婆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都有可能存在家庭冷暴力,其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老人和孩子则大多数情况下为受侵害的对象。
3、家庭冷暴力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首先,家庭冷暴力发生在一个家庭中,本来它的范围就很窄,而且一个家庭相对来说保护性很强,涉及到人的隐私,所以很少能被人注意。其次,当事人解决矛盾冲突的方法是平和的,并不是采用拳打脚踢或者激烈争吵的方式。最后,家人们通常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即便别人问起来,他们也会刻意隐瞒。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