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形成机制研究(2)
时间:2018-11-21 15:06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Keywords left-behind adolescents gang crimes formation mechanism developmental stages case interview 目 录 1 引言 1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 1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 2 研究综述 2 2.1 国外研究概述 2 2.2 国内研究概述 2 2.3 研究评述 3 3 研究设计 6 3.1 概念界定 6 3.2 研究方法 6 3.3 理论视角 6 4 团伙发展过程及其分析 8 4.1 案情简介 8 4.2 初相识 8 4.3 关系发展 8 4.4 团伙形成 12 4.5 团伙作案 15 4.6 过程梳理 16 结 论 18 致 谢 19 参考文献20 附录 访谈提纲 22 1 引言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 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年鉴》统计,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比例在不断增加。1959~1963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占整个刑事犯罪案件的30%,1976年一下子上升到60%,1986年又猛跳到72.47%,现在仍然有上升趋势。且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并且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动向,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犯罪性质暴力化,犯罪手法成人化和智能化。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留守青少年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比例达到70%,故本研究拟对留守青少年团伙犯罪进行研究[1]。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关于该研究的意义,从理论上说,可以丰富关于青少年团伙犯罪研究的现有成果,特别是本次研究采取的是动态的视角来分析其犯罪团伙的形成和发展阶段,而不仅仅是简单停留在以往的心理、行为和社会因素的静态分析,这可以算是一个小小的突破。另一方面,从现实意义上来讲,由于该研究揭示出了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发展历程,显现了每个发展阶段实现过渡的核心因素,因此,从事青少年发展或矫正的社会工作者可参考如何在团伙发展的各个阶段来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以实现预防该团伙犯罪最终发生的目的。所以,笔者认为该研究具有理论和实际的双重意义,是值得笔者花时间精力进行的一项研究。 2 研究综述 2.1 国外研究概况 2.2 国内研究概况 2.3 研究评述 2.3.1 已有研究的优势 2.3.2 已有研究的不足 区位谬误的现象其实大量存在。某些基于大范围的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直接运用到个体的青少年身上,是不合理的。例如,我们发现一部分的青年帮伙成员的家庭是不完整的,但是,这不能肯定的说对于下一个拥有不完整家庭的青年帮伙成员,这就是他的风险因素,还是得具体到这些人身上去探究诱发其犯罪的原因。 再比如,青少年暴力亚文化是一个常见的研究视角,但是,关于暴力亚文化是怎样具体的在青年帮伙犯罪的过程中来发挥作用的,缺乏有力的实际解释。宏观上的因素只是潜在的因素,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境因素,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解释。 国内的研究,尽管有些已经采用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但这仍然是少数,大部分研究都是从综合因素的角度来探讨,而形成理论的重复叠加。比如,大多数研究在一篇文献中,同时说明了包括个人特征,家庭因素,学校、社区、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在内的多方原因。但是,并没有说明这些因素是怎样得出的,没有分析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