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倾销预警机制发展探讨+文献综述(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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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倾销预警机制发展探讨+文献综述(4)


3.2 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立的反倾销预警机制有政府层面的原因,也有行业协会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从企业自身来说也存在着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1)政府职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不完善。加入WTO后,我国政府的工作重心虽然放在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上,但并没有下放一些具体的职能,充分发挥宏观管理职能。没有建立完善的反倾销法律和预警机制,真正成为企业的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在为各企业服务,尤其是外贸出口企业服务方面,为其做好预警准备方面的工作还不到位。我国政府服务管理职能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各外贸出口企业为了完成国家的外贸业务指标,竞相进行出口的局面。我国的出口企业大多又是一些中小企业,因此价格竞争就成为它们唯一的出路,这一恶性循环又会导致国外对华提起反倾销调查,使出口企业面临利益的损失。
其次,政府的对外宣传工作不到位。我国政府和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存在着机构冗长,官僚作风比较严重的现实状况。虽然我国政府关于外贸预警也有专门的部门,比如商务部、中国海关、外贸局等外贸工作部门,这些部门会定期在其网站上公布我国进出口商品的相关情况,并对近一段时期的外贸走势情况形成文字的分析报告,以供相关出口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做好提前预警。但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够做好提前预警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到位,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将我国企业的相关产品动态向进口国进行通报或知会。因此,一旦我国某些出口商品进入别国市场时,由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存在的偏见,对中国市场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情况不了解等方面的因素,就极有可能引起国外对我国相关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
最后,政府的外贸宏观管理不规范。我国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往往是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并没有考虑对外贸易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而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这方面又缺乏相应的指导,因此,我国出口贸易的秩序很不规范,甚至有些混乱。正是因为政府没有正确规范企业的出口秩序,因此,我国的出口贸易环境很不利。我国政府没有做好对我国出口企业关于出口秩序的规范工作,没有对我国企业出口的商品进行相关的监测,对可能引起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商品做到及时的预警,将这些商品拒绝在国门之内。我国政府也没有为对我国出口的外贸企业创造良好的出口环境,为其提供相关外贸法规规范和出口政策上的支持。因此,我国企业在出口贸易环节上始终存在漏洞。
(2)行业协会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行业协会的桥梁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我国行业协会的性质决定了其在搜集信息,做预警工作方面存在滞后性。因此,它并不是一个办事效率高,行事果敢迅速的组织。政府机构和各外贸主管部门主要是负责把握外贸的宏观管理方面的情况,由于各出口企业众多,依靠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是不能一一进行通知和预警的。因此,行业协会就必须负起这个职责,将政府公布的法规政策及时知会各出口企业,但是我国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行业协会分工不明确。我国行业协会服务的重点主要是为政府服务或管理企业,为国有企业提供帮助的同时,反而忽视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其职责不清,因此它的覆盖面不是很广,在为企业提供信息方面,存在很多弊端。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在其服务范围内,因此,发挥作用有限,难以发挥其预警效应。再有就是行业协会缺乏专业的反倾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