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牧誓》与商周历史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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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牧誓》与商周历史研究(2)


    (一)  从“牝鸡司晨”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尚书•牧誓》是武王伐纣的誓师辞,文中武王在征伐商纣王的理由时,先是引用了古代的民谚。“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1]指的是女主人主事,是家族败落的征兆。其中“牝鸡之晨”针对的是商王朝存在“妇”这样一个阶层,这个阶层人数众多,有着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她们能够参与政治,在商王朝起着重要作用。另外,所谓的“妇言”当然不仅是指儿女私情,更多的是指后世所谓的“干涉之言”即妃嫔之属在帝王面前对国家的重要大事可以发表看法,影响甚至左右国家重要大事的决策。从现存史料分析,历代商王后妃经常参与王室的政治活动,且在当时并未对其作出禁止之令。此外,她们还可以领兵作战,并可因卓越功绩获得属地,经营自己的田地,最值得注意的是她们还可以主持或参与国家内最重要的祭祀典礼。如郑慧生《卜辞中贵妇的社会地位》一文曾以详细的原始资料指出:“殷朝妇女死后可独立享有祭祀,有一定的私人财产,可参与政治、军事生活还可主持祭祀、占卜、任巫祝乃至地位不低的小臣,比较广泛地参与政治生活。”[2]因此,我们可以从中领会到商代妇女在商朝社会地位之高。
这里,我们可以以商代有名的女性“妇好”为代表来说明。妇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常见于武丁时期的甲骨卜辞,妇好地位不凡,有自己的财产,这可以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考古学家在安阳小屯村挖掘出土的妇好墓中挖掘的陪葬品十分丰富,总数多达近2000件,而且在出土的青铜器、玉器、礼器上多刻有“妇好”、“好”、“司母辛”之类的名字可看出其地位之高。这证明了商代的妇女是可以占有大量财富的,从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我们又可发现妇好曾多次率领军队出征,指挥作战,如考古文献记载:
    辛巳卜,争贞,今载王登人,呼妇好伐土方,受有佑。五月。
    辛巳卜,争贞:登妇好三千,登率万,乎伐羌?
    贞...王勿...妇好伐土方。二告。
    壬午卜,卜宾贞,王惟妇好另征夷。[3]
从以上卜辞中可见商代的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等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尤其是贵族妇女的地位更是略上一筹。
然而,相对于商代社会而言,周代的社会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就不如商代那样活跃,如《左传》:“丙之晨,郑文夫人莘氏、劳楚子于柯泽。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君子曰:非礼也。妇人迎送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戎事不迩女器。”[4]这也就是说妇女不应该抛头露面,即使亲兄弟也不例外。此时,妇女地位在周代的礼教中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这样,作为整个封建社会妇女纲常信条的“三从”已经产生,《礼记集解》曰:“地道尊右,男子由右,女子由左,盖以相避远,而因以为尊卑之别也。”[5]《礼记•内侧》曰:“女子出门必擁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5]其意就是说女子出门必须遮掩着面部,夜晚行走要拿着火把,没有火把就不出去,道路是男子走右边,女子走左边。更有文献记载“周代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5];此外,《内侧》载:“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5]这说明女子嫁为人妇之后,事无大小,必先请示公婆。可见,男尊女卑的思想已经植入人心。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