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成因及预防对策(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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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非法集资活动的成因及预防对策(4)


3.正规金融服务不足,老百姓可以选择的合法投资渠道较少,农民有钱无处投资。一般除了银行储蓄外,比如期货、企业债券、基金、炒股、国债等其他的投资方式都离农村较远,而且农民的知识素养也不足以支持这些投资活动。况且,人们都想着将钱投放到既保险又有高收益的项目上,那些打着“高息回报”的非法集资活动,诱惑了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说,在服务力量和业务拓展上,正规金融机构有时远远比不上非法集资组织,其在这方面的弱势也使得非法集资组织获得了巨大的生存空间,使其迅速生长壮大起来。
4.企业的筹资渠道窄,不仅融资难而且融资贵。现阶段,企业的筹建和发展想要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是比较困难的,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前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偏小,管理基础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管理机制,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信度不高,基础未做好,就盲目扩张,导致企业寿命普遍缩短,而目前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发展滞后,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专门机构较少,这些缺点更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难度,银行为中小企业贷款监控成本高,承担的风险大,往往都不愿意发放贷款给中小企业。贷款过程的暗箱操作也使企业的贷款变得困难重重,通过合法渠道融资不成,很多中小企业会采用民间借贷的方式,但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非常容易衍生出其他的问题,且在界限上难以把握,如果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吸收存款,且筹集资金的目的是用于资本货币运营,那么它就可能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那么就可能会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