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突发性灾难报道中的媒体责任(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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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突发性灾难报道中的媒体责任(2)



报道的弊端。作为媒体不仅要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保障其知情权,更要代表公众进行舆论监督。但是现在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泛滥,媒体自身素质存在很大的问题。媒体作为社会的“守望者”、政府的喉舌、社会公器,必须担负起社会责任。
    一、灾难报道中媒体的基本责任
突出其来的灾难事件是指那些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测的,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社会事件。突发性灾难事件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广泛性、社会性等特征。因此,要使灾难的危害降到最低,稳定社会秩序,媒体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
(一)客观报道新闻,传递正确信息
媒体最基本的社会职能就是报道新闻,提供信息,做好信息上传政府下达群众的工作。在灾难事件发生后,民众对信息的求知欲与好奇心非常强大,人们希望通过新闻报道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结果,所以媒体必须全面客观报道新闻。同时由于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知性破坏性,大众无法作出事先准备,因此灾难对大众产生的影响及恐慌都是巨大的。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应担起社会责任,在最短的时间里向公众传播最真实最准确的信息以文护社会稳定。
灾难事件被民众广泛关注,一方面因为它是与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是大众希望快速、详细、全面的了解灾难、共同应对灾难。在四川地震中权威部门对地震的地点、伤亡人数、受灾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发布,有效降低了社会上谣言的传播,稳定了社会秩序又及时的应对了灾难。而2012年圣诞节那天的山西吕梁山隧道爆炸事件,此事隐瞒了五天才被网友通过网络曝光,对于媒体的推迟报道大多公众表示不满,迟慢的报道不利于大众及政府及时应对事故,同时损害了公众及受难家属的知情权,同时大众失望于媒体,媒体的公信力下降。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电话、手机、网络等。如果大众媒体不及时发布有效的权威的信息,人们所收到的小道信息很可能成为主流信息,从而影响受众情绪,使事态向不良方向发展甚至产生社会危机。因此媒体客观报道新闻传递正确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二)正确引导舆论、稳定民心
媒体作为“和政府的喉舌”,具有上传下达信息的社会功能,是舆论的引导者。所谓舆论引导就是媒体通过所做的新闻报道和传递的信息,把民众的思想引导到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媒体正确引导舆论是其不能推卸的责任,其主要的原因:首先,在公众遭遇危机的时刻,公众会具有非理性、从众性的特点,这些特点有一致的取向于同一个方面,也会使这部分公众的个体情感趋向于这个方向,构成一种集体心理 。”因此媒体必须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其次,突发灾难事件一旦发生,整个社会就处在被动和紧急应对之中。如果这时信息不明确,会造成小道消息谣言四起,消极舆论不胫而走将会对迷茫的社会公众心理上产生极大的影响,造成民心不稳,社会混乱。这时,政府作为应对灾难的主角,媒体作为信息的传递者,媒体、政府两者必须密切融合,共同坚持“以人为本”提供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安抚公众以化解危机。          
媒体要正确引导舆论、稳定民心、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充分考虑灾难报道对社会产生的影响,要以国家利益、民众利益为基础,以全局观念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其次要善于发现灾难事件中的正面因素,在灾难发生时展现那些具有积极意义的东西,使人们全面了解情况,正确看待灾难,使消极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大众传媒特别是主流媒体在社会舆论引导上有独到的优势,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信度,他们有义务把和政府的声音,真实正确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最大程度的避免因不实信息误导而产生不应有的混乱。“最后新闻媒体不仅应以其特有的视角和特定的方式对社会进行报道、解释、和分析,还应以其正确的价值观影响和引导社会及公众  。”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