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宪政改革与清末“仿行宪政”的成败原因(5)_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移动版

毕业论文 > 文学论文 >

浅析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宪政改革与清末“仿行宪政”的成败原因(5)


在某件历史运动中,优秀的精英人物往往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清政府与明治政府决定宪政改革的直接原因就是来自于外部环境的压力,两国政府都希望通过改革使列强兑现诺言,收回治外法权,实现民族独立,在这种背景之下就决定了两国的改革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因而领导改革的主体就是政府,他们的自身素质就成为宪政改革成败的直接因素。两国不同素质的领导集体也对两国的宪政改革有所影响:清政府由于缺乏将宪政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领导核心而致改革措施迂缓,使改革最后失去民心而失败;明治政府由于锐意改革,拥有强烈的革新意识,其改革措施果断而坚定,容易得到人民的支持,有利于其改革的成功。
结语
清政府的改革并不是彻底失败,清末的宪政改革正是我国近现代政治制度之源,是中国迈向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步骤[9]:一方面清政府的宪政改革与民间宪政运动相结合,促进了宪政与民主思想在民间的传播,培养了大批的具有宪政与民主思想的知识分子,他们成为了日后中华民国的文护宪政与民主的主导力量,多次反对旧势力的复辟;另一方面,在“仿行宪政”期间颁布了许多新型的法律文件,这些立法成果有的直接为中华民国所采纳,成为新时期保护资本主义的法律,并且瓦解了传统人治权威信仰,逐步培育近代法治权威理念[10]。同时,日本明治政府的改革也并不是彻底的成功:经过宪政改革,日本形成了强大的天皇制中央专制集权主义,建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缺乏实质的民主,天皇不仅是国家元首,还是宗教领袖,对于天皇的崇拜使得日本军国主义大盛,最终把日本引向了战争的轨道。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