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威慑效果的辩证研究
时间:2019-06-11 20:0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要:死刑是刑法刑罚当中不可忽视的一种严厉刑罚,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对人权保护的强调,死刑已经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诟病,研究死刑首先要研究的是死刑威慑功能,把死刑作为切入点对死刑的威慑效果进行辩证的研究,从死刑威慑效果的历史以及两种不同的学说,最后回归到死刑威慑效果与我国当前死刑制度之间的关系从而一窥死刑威慑效果的冰山一角。36205 毕业论文关键词:死刑;威慑功能;存废 The death penalty deter the dialectic research effect Abstract:Death penalty is a harsh punishment punishment of criminal law can not be ignored,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human civilization, emphasis on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the death penalty has been increasingly critic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the death penalty must first study the death penalty is a deterrent capability,the death penalty as a breakthrough point to dialectical study of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death penalty, from the deterrent effect of death penalty history, and two different theories, finally return to the death penalty deterrent effect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urrent death penalty system in China and a look at the tip of the iceberg of the death penalty deterrent effect. KeyWords:The death penalty;Deterrence function;Save the waste 目 录 摘要 1 Abstract 1 一 、死刑及死刑威慑功能概述 1 (一)死刑的概念特征 1 (二)死刑威慑功能的概念特征 2 二、死刑威慑功能的历史演进 3 (一)近代死刑威慑功能 3 (二)现代死刑威慑功能 4 三、死刑威慑效果的争论 5 (一)死刑威慑有效论 5 (二)死刑威慑无效论 6 四、死刑的威慑功能与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趋向 7 (一)死刑的发展趋势及现状 7 (二)死刑的威慑功能与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趋向的关系 8 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死刑威慑效果的辩证研究 一 、死刑及死刑威慑功能概述 (一)死刑的概念特征 自人类摆脱茹毛饮血的远古时期开始,直到发展成具有有序理性的文明社会再到目前科技大爆炸的繁荣时期,复仇,这种作为现代普遍认同的死刑的前身,都是根植在人性深处带着进化气息的人类防御机制。而因它演变来的死刑也是一种重要刑罚存在于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死刑,又称极刑,生命刑,是以强制力剥夺犯罪人生命的一种刑罚手段。由于生命权是人存在发展的最基本也是最首要的权利,因此,剥夺生命的这种刑罚也被称作极刑。这种刑罚存在到现在并不是毫无根据,无论西方东方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如《圣经》当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中国俗语当中的“一报还一报”。“死刑是往古的以血还血,同态复仇习惯的表现”[1]。一路走来,死刑中带有的复仇的成分与复仇的心理使得死刑仍然作为惩治重大犯罪的一个利器被适用。 基于死刑内涵,也就决定死刑虽具有一般刑罚的特征,但也拥有异于常态的重要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死刑所剥夺的权利的基础性。由于生命权的基础性决定了死刑一旦做出并且执行,都是对被执行人最基础权利的破坏。 2.死刑执行后结果的不可逆性。相比较于其他刑罚来说,死刑执行后如果出现冤假错案那么结果不可更改,人死不能复生,生命一旦丧失便无法恢复,不可逆转。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