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单独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研究(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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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单独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研究(2)


2.应用意义
人口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因此专家、学者们对于生育意愿也有很多研究。而单独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研究正是在人口政策和社会问题显著的背景下产生的,且生育意愿不仅关系到家庭的幸福,更加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此研究能为今后的研究作相应的铺垫。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方法
(一)概念界定
1.单独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优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即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该对夫妇就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如果单独夫妇第一胎已经生育了两个及以上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2.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指的是人们对自己将来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侯亚非认为生育意愿体现生育观念,包含数数量、性别、时间要素[9]。尹勤在《常州市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一文中提出:“生育意愿主要指人们对生育孩子的性别、数量和生育时间的期望,它包括三方面内容: 意愿生育性别、意愿生育孩子数和意愿生育时间。”由于不同研究者对生育意愿所涵盖内容的界定有所差异,基于本调查研究的目的,本人将生育意愿定义为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下已婚人群的理想生育子女数、理想生育子女的性别和生育子女的动机,其中理想生育的子女数包含二胎的生育意愿。
关于各个概念的界定研究者可能远未穷尽,但有一点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广泛的社会实践和对生育意愿的深入研究中,人们关于生育意愿的研究不断展现出新的内涵。而由于不同学者的侧重点和和研究角度不同,因此对生育意愿的界定有所不同是不可避免的。
(二)研究方法
1.资料收集方法
(1)文献法
    通过搜寻图书馆以及网络的文献资料,在前辈的研究基础上对生育意愿的研究现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为接下来的研究开展奠定基础。
(2)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采用本人设计的《单独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研究——以江苏省金坛市为例》这份问卷,以江苏省金坛市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已婚群体为调查对象,问卷调查采用非概率抽样,既通过亲友关系网络介入发放并回收问卷,还在车站、游乐场、KFC等进行调查,且准备了相应的小礼品。此次调查共发放的问卷为156份,回收的有效问卷为150份,有效回收率为96.15%,问卷总体情况较好。问卷收回后将数据录入SPSS并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
(3)访谈法 
此次调查是以问卷调查法为主、访谈法为辅,所以访谈是在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进行的,且每次的访谈时间较短。最终将访谈的内容进行归纳与总结。
2.资料分析方法
(1)定量分析
运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描述性分析、交互分析和卡方检验等内容。
(2)定性分析
    运用访谈法深刻单独二孩政策下已婚人群的生育意愿,并分析影响该意愿产生的具体因素,结合调查数据,进行归纳整理。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通过与以往研究的对比,本研究存在的创新之处包括:第一,研究内容上,目前关于“单独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研究已有很多,而且也有学者提到了“全面放开二胎”,而今年两会期间也有人提出了“全面放开二胎”这个议题,所以在本人调查的最后,会对全面放开二胎进行相应的讨论;第二,研究对象上,很多研究侧重于育龄女性,对于男性群体的研究较少,本研究则是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已婚人群(包括男性和女性)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