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问题研究(2)
时间:2016-11-26 20:3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4、 农药的过量使用 12 5、 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分析 12 (四) 实证分析 14 三、 中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及健康发展的对策 17 (一)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17 (二) 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水平,加强农产品全过程的监管 17 (三) 积极参与农产品绿色规则的制定 18 (四) 建立和完善绿色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预警机制 18 (五) 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19 (优尔) 改善农产品生产与贸易管理机制 19 1、 加强农业科技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19 2、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促进机制,增加农民收入 19 四、小结 20 致 谢 20 参考文献 20,3885 随着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出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贸易障碍,从反倾销、保障措施,到检验检疫、技术标准、认证程序等贸易摩擦涉及的农产品范围日趋扩大。尽管《农业协议》要求在削减关税的同时,各方尽力排除非关税措施的干扰,并通过了将非关税壁垒关税化,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壁垒的规定,但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可以作为例外,各国有权对有关进口实行限制。所以,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为名的绿色贸易壁垒就成为各国限制农产品进口的主要措施。商业调查显示,90%的农产品和食品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约为每年90亿美元,出口的产品,从水果、蔬菜、蜂蜜、茶叶,延伸到水产品和畜产品,几乎包括所有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尤其是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受到更大的影响,出口量减少,市场份额萎缩。因此,研究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是迫在眉睫。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特点及影响 (一) 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1、 极其严格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敏感以及各国农产品生产和检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美、日,欧等主要发达国家对进口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例如,从2006年5月底开始,日本针对进口农产品的新规定《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在该制度下包含的化学品种类最多,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农产品,对所有农药(个别豁免除外)在所有食品中的残留均在量上制定了严格的限定要求,对于无科学依据的物质则一律用0. 01mg/kg的标准,一旦输日农产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这一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此后,日本进一步修订《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并在2010年度进口食品监控计划中,增加1600个监控检查样品。诸多国家也纷纷效仿日本,例如,韩国自2010年6月1日起,对进口水产品实施萘啶酮酸等6种药物残留检测;美国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也陆续实施。 2、 复杂的检验检疫措施 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立法对于进口农产品实施复杂而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例如,水果等农产品出口到韩国,至少要经过四道认证手续:第一 步,出口国检疫部门必须向韩国提供出口产品的《病虫害发生总目录》内容需包括病虫害种类、防治方法、发生地区等;第二步,韩国检疫部门根据出口国提交的《病虫害发生总目录》确定哪些病虫害为韩国没有的,哪些是韩国有但仍不允许进入的,出口国对这些病虫含是否具备有效的杀灭方法;第三步,派专家到出口国考察病虫害的种类、分布及防治情况,如发现《病虫害发生总目录》未记载的病虫害,出口国必须提供灭杀方法;第四步,当韩国检疫部门确认出口国已具备有效的灭杀方法,且不会对韩国构成危害后,双方可以签署检疫协定,按正常贸易方式向韩国出口产品。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