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受众的权益保护+文献综述(4)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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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网络受众的权益保护+文献综述(4)


    三、有效避免网络受众权益受损害的对策
   (一)反对网络垄断
首先,要培养竞争对手,优化行业服务。竞争,是一个行业永葆活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一个行业内部,如果只是少数或者一家独大,霸权条款便会应约而生。优化行业服务,必须在行业中出现多家相同服务的竞争对手,在优胜劣汰的环境中提升企业的服务意识,以便更好的履行义务、更大程度的文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网络环境中,因为没有实体企业作为依托,网商中更应该杜绝巨头垄断,遵守竞争原则。百度的一家独大,在近年来弊端不断显现。从“凤巢机制”的虚假信息,到霸道作风被投诉,到信息排序问题,到知识产权争端,再到最近的侵犯用户隐私问题等等。同样,360作为杀毒领域后起龙头,在侵犯受众隐私、流氓插件、恶意竞争等方面也是存疑不断。所以,在搜索引擎方面,必须打破百度垄断的局面。有竞争便有提高,一些有潜力的网络企业要受到一定的扶持。一旦搜索引擎市场出现一个可以与百度分庭抗礼的对手,百度一定会选择优化其搜索引擎、调整业务,最大程度的争取网络受众的支持,更有利于文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破除网络企业技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网络企业各自为战互不沟通,这种现象极大的阻碍了网络产业的发展。而且,由于网络企业技术方面的参差不齐,容易导致一枝独秀垄断市场的现象。破除网络企业之间的技术壁垒、增加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他们之间的资源共享,不仅有利于网络企业自身的发展,更有利于突破网络产业发展瓶颈,形成网络产业市场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在这些方面,政府应该给予正确的方向引导和资金帮助。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