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重新犯罪法律规定的法理探析附条件不起诉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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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重新犯罪法律规定的法理探析附条件不起诉

摘  要:附条件不起诉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制度。但这项制度在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有所不足:未能明确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监督主体单一且义务不明确,监督内容模糊,从而无法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本文从法理角度探讨附条件不起诉的内涵、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有效预防未成年犯重新犯罪。59764

毕业论文关 键 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附条件不起诉,建议

Abstract: Not to prosecute sub condition is a mechanism which is particularly designed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juvenile offenders. But this prevention system failed to prevent the repeated crime of juveniles. Also, it can not offer explicit condition of the supervision and the content is unclear. Thus, we cannot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repeated crime of juveniles.

This paper tends to prevent the repeated crime of juveniles through discussing the concept and flaws of the sub condition in order to find out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Keywords: minor, prevention, recipism, the conditional non-prosecution, advice

1 引言 1

2 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基础 1

2.1概念 1

2.2 我国古代对犯罪的未成年不起诉的历史基础 1

2.3 国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法理基础 1

2.4 当代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法理基础 1

3 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不足 1

3.1 “条件”规定不明确 1

3.2 考验期间监督主体单一、义务不明 1

3.3 考验期监督内容模糊 1

4 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议 1

4.1 明确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内容 1

4.2 扩大监督考察主体的范围 1

4.3 提高考验监督内容的针对性 1

5 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法理意义 1

5.1 符合了法的明确性要求 1

5.2 贯彻了权责一致的原则 1

5.3 实现了法的规范作用 1

结语 1

参考文献 1

致谢 1

1 引言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栋梁、家庭的希望。加强对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为加强青少年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法学界对未成年犯罪的研究也更加细腻化和精确化,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其中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话题。2012年新刑诉修改,对未成年犯罪增加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相应的案件也应运而生。随着同类案件的增加,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一些问题凸显而出。 如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有两起类似案件,第一起案件是17周岁的李某因犯有盗窃罪,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与年纪仅有13周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第二起案件是犯有盗窃罪的张某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聚众斗殴。因他们再次犯罪,清河区检察院不得不对其提起公诉。上述案件引起了笔者关注,反思附条件不起诉是什么、我国为何使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何种问题、如何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更好规范未成年人行为,引导其积极生活,最大程度的预防其重新犯罪,最终实现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目的。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