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法律规制(4)
时间:2021-05-20 21:54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绿色技术标准之所以被认为是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因为其在适用上的不公平性。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垄断地位制定的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是发展中国家目前所无法跨越的。例如,美国的《污染防治法》就对进口汽车规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而这些技术标准在一定期限内都将成为发展中国家汽车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最大阻碍。客观上来说,这一措施的出台也保护了美国国内的汽车制造业。从这一角度而言,这些严格的绿色技术标准便形成了一道“绿色屏障”,阻碍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 近年来,发达国家对产品环境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涉及产品的范围亦逐步扩大,从食品到纺织品、化工产品甚至机电产品,标准分类也越来越细,这使得技术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难以实现其要求,从而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从绿色技术标准实施的效果来看,发展中国家遭受了巨大损失,而发达国家则凭借较高的技术水平维护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利益,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这种对不同发展水平国家适用相同标准的制度必然导致技术水平低的国家失去竞争力。从这一角度而言,绿色技术标准就变成是对欠发达国家的 “绿色贸易壁垒”,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 2.2.2 绿色环境标志 绿色环境标志是印刷在产品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人类健康的一种图形标志。它对产品环保的要求不仅仅包括产品的生产,还包括产品的使用及处理过程。一些国家规定,没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要受到数量和价格方面的限制,从而为本国市场罩上一层保护网。 例如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在必须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欧盟绿色环境标准制度规定的产品认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必须先提出环保认证申请,在经过发达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以后才能粘贴“绿色环境标志”,而这个环境标志就好比一张“绿色通行证”,如前文所述的FSC森林认证体系。然而这种环境标志制度会在无形中增加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2.3 绿色关税 绿色关税也称环境进口附加税 ,是指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名义上,对一些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商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再加以额外征收的进口关税。比较典型的就是美国、欧盟等国家大力推行的碳关税。在欧盟国家,碳税或能源税等绿色税收被广泛运用。大多数欧盟国家在国内征收碳税或能源税主要是为了提高能效,降低能耗,对碳税收入一般也是专款专用。为发展低碳经济,欧盟国家普遍实施了“绿色税收”制度,不仅调整了一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旧规定,还开征了许多有利于控制气候变化的新税种,并给与环保企业大量税收优惠。筹集环境治理资金已不再是征收环境税的唯一目的,“绿色税收”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促进生产和生活方式低碳化的有效途径。 这些规定对发达国家的企业来说比较容易实现,也确实有利于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产品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就必须提高标准。这是极其困难的,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实现。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发达国家在国内开征的绿色税收对作为出口国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就变成了绿色关税。 2.2.4 绿色市场准入制度 绿色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名义上,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保法规和技术标准,以提高产品进入一国国内市场的门槛。这一制度的实施通常是为了达到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目的。例如日本市场准入制度中的强制型规格和任意型规格。 客观来说,这种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