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诗集传》中的婚恋观(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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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诗集传》中的婚恋观(3)

《毛诗序》曰:“《氓》,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 遂相奔诱。华落色衰,复相弃背,或乃困而自诲。丧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风焉。美反正, 刺淫泆也。”[2]

《诗集传》曰:“此淫妇为人所弃,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3]

《氓》这首诗是说女子婚后遭丈夫抛弃,然后苦闷至极,不得不说出自己的痛苦和遭 遇,是一首表达婚姻悲剧的诗歌。《毛诗》认为这首诗是当时政治社会的反射,当时的社 会是男女之间没有界限,淫乱之风盛行,所以导致这样的悲剧,认为这首诗是用来讽刺当 时的社会风气。而朱熹则认为这首诗中的女子是“淫妇”被丈夫抛弃后诉说自己的悔恨之 意,由于他没有听从父母的媒妁之言,自己私下与男子私定终身,婚后生活极其不幸,所

以导致这样的婚姻悲剧发生。可以看出朱熹是反对男女之间自由恋爱,认为不听从父母安 排的婚姻注定是悲剧的。

事实上,不难看出,《诗集传》是在继承《毛诗序》一部分的前提下,对其持有一定 的怀疑态度,因为在《毛诗》中婚恋诗是不被承认的,都以各种理由被歪曲成是政治教化 一类的诗歌,而朱熹则大胆解释,大胆承认其中的爱情诗歌。从诗经文本入手,探求诗歌 的本意,他反对汉学那种繁琐的学风,对于没有把握的问题,他宁愿说“未详”,也不胡 乱解释,表现了其严谨的学术态度。阐释立意新颖独特,内容通俗易懂,这也是他在众多 释义作品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原因。

二  《诗集传》对于爱情诗歌的创新——“淫诗说”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朱熹从《诗经》性质,《诗经》部分作者的界定以及《诗经》阅读主题的界定这三个 方面对“淫诗说”进行了阐释。在《诗集传》中,被他认为是“淫诗”的大概有三十首左 右,从他的角度去看,我们可以归纳为淫诗被他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直接被他标注为 “淫诗”的,以《邶风·静女》为例: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3]

《静女》这首诗描写的是互相倾慕的男子和女子约好相见,女子故意躲起来逗男子, 却把男子急的“搔首踌躇”,刻画出了其憨厚朴实的人物形象,之后女子赠予男子荑英, 虽然这是很普通的一种草,但是男子依然很兴奋,可以看出男子对女子的情感是纯洁的爱。 这首爱情诗歌表达出男子的朴实和女子的天真,纯洁,以及大胆追求爱情的可贵精神,可 是却被朱熹认为是“此淫奔期会之诗”[3],我想他大概也看出其中的意思,但是受那时的 封建理学思想和三纲五常的束缚吧。所以这种追求恋爱的纯洁方式才会被朱熹认为是不合 乎礼仪的“淫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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