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治理中的城管执法困境与化解(3)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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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治理中的城管执法困境与化解(3)

城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职能覆盖领域十分的广,管理的事务也很琐碎繁多。城管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有着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因为行政自由裁量权可以赋予城管部门在法律制约下更加灵活、合理的权力,使城管部门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应变地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更好的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复杂性、多变性、快速性,提高管理效率 。可是现在由自由裁量权也延伸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城管的自由裁量权基本都是由各地的城管部门自行设定的,一是位阶太低,二是没有执法的统一性。而且城管在执法上所接受的约束和指导大多只是框架性、原则性的,这些内容很多都是很抽象的,这就希望执法者在具体工作中能更多地具有良好的执法素质和理性判断能力,能根据实际情况而及时的采取适当的行为。但是很显然,我国的城管执法队伍现在离这一要求还是有一定距离的,还没有办法很好的发挥出自由裁量权应有的积极意义。文献综述

(二)城管执法理念简单粗暴缺乏人性化

世界拳王泰森有一次在微博上问:“谁是中国最强拳击手?”网友回答道:“城管。”曾几何时,“城管”这个词竟然成了贬义词,而提到城管执法,首先浮现在我们脑海的就是那一则则触目惊心的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这不禁让我们这些广大市民不得不觉得我们的城管执法人员缺少一种人情味,同时不得不让我们城管执法人员反思自己的行为。在我国的社会现实中,那些从事于流动摊贩的基本上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下岗退休人员、无业人员等等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员,是社会中典型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大多缺乏一技之长,收入匮乏甚至没有收入来源,同时还面临着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沉重的经济重担。而流动摊贩因为具有经营成本低、技术含量低、易回本等特点,成为他们在为生计奔波中的一条生存捷径。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流动摊贩确实是迎合了市民大众的消费需求,为市民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所以,城管部门在执法时应该综合地考虑到这些具体情况,不能仅仅为了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就将所有的流动摊贩一棍子打死,不应该只以城管管理主体为本位进行考量,这样只会本末倒置而忽视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性原则,从而导致城管执法者与流动摊贩之间的激烈冲突,使得执法者脱离了群众,最后沦为为执法而执法的工具。

(三)城管执法方式过于单一

城管在执法过程当中,其实关于一些违法情节比较轻的是能够采取像说服教育这种比较平缓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事实上在生活中很多恶性事件就是从小的矛盾发展起来的,主要就是因为城管部门的执法方式、手段不合理,从而激化了和流动摊贩之间的矛盾。现如今城管部门在对流动摊贩的执法当中,主要的手段和方法还是分为三种。第一是“赶”,就是机械地将流动摊贩从一处赶往另一处;第二是“缴”,就是收缴流动摊贩的一些经营工具等;第三是“罚”,即指对流动摊贩处以罚款。这些方法只是对权力的机械运用,缺少了对流动摊贩的说服教育,管理方式带有很大程度上的单一性与强制性。更何况诸如殴打流动摊贩贩主、砸毁流动摊贩的经营摊位等粗暴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在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中还是会时常存在的,这种行为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极其错误的。

(四)缺乏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问责机制

总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利于防止专制和腐败。我国的城管部门权力范围相对较广,需要对城市的方方面面进行管理,且都是同社会公众有着直接利益冲突,因此急切的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来制约它的权力,以抑制权力的扩张和滥用。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