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对公共事件的影响研究(4)
时间:2017-06-01 21:2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北京网监局总局长王伟宏这样评价网络媒体在此次汶川地震中的突出舆论引导作用:“此次地震报道中,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突出,具有显著的舆论效应。在地震发生的头几周内,各大网站都已抗震救灾为核心报道内容,发布大量有关灾区灾情、地震救援以及灾民生活的图片报道,展现了和国家对于地震灾区及其人民的深切关怀及慰问,突出了世界各界的积极支持与救助以及国内外舆论界的积极评价。” 网络媒体的“水波效应”,海量传播引导广泛的受众关注抗震救灾的进程,促进了受众通过网络媒体大规模、跟进式的报道以及网民之间的互动、交流、反馈,积极有效地融入到网络媒体所引导的舆论氛围当中。在大地震中,中华同胞的心因为慎重的苦难而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仿佛将全国人民的心系在了地震灾区的救援进展中,紧密并关切地关注着灾区的任何一点新的进展。 2.1.2言论发表自由性、传播方式便捷性造就强大透明网络监督 《新闻爱好者》杂志中一篇对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角色方面进行对比的文章中指出“面对舆论监督,媒体尤其需要炼就‘火眼金睛’。可是今天我们的传统媒体更像是一个得了“失语症”的哑巴。长期以来,我们的舆论监督似乎沿袭着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每每出现突发事件后,媒体发布新闻稿件时常常要得到官方的认可,要“统一口径”后“统一发布”,这个统一的过程中,所有的大众媒体都无法出声,而统一之后的事实,又往往难以让人信服。”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的最大优点在于其所具有的言论自由的特点,开放的网络平台可以使所有人大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做到真正的相互交流;同时,这种交流方式又克服了距离性,使得交流能够做到迅速、快捷。网络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公开的信息交流平台,广大网民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对所有想要关注的事情进行监督,并自由发表自己的监督意见。在此过程中,不需要与被监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碰撞,承担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也较之于被监督对象面对面争锋的传统媒体小很多,这就使得参与监督的主体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毫无顾忌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从而能够彻底地发现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问题,重新确立监督主体的地位。 2010年5月,一条河南女婴因服用圣元奶粉性早熟的帖子在天涯网上一经发出,即遭到网友疯传。而事后,2010年10月,一条“蒙牛高管涉圣元奶粉性早熟事件被批捕”的帖文在微博和各大论坛上疯传,矛头直指蒙牛及其公关公司,称其策划了圣元奶粉“性早熟”事件,以打击竞争对手。帖子称:“圣元奶粉性早熟事件事实上是蒙牛乳业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周密策划出来的,而且这是专门针对我们的QQ星儿童奶、婴儿奶粉策划的一起蓄意破坏活动。由于我们反应快、判断准确、措施果断最终幸免于难,而圣元则深陷性早熟门。” 笔者暂且不论这是竞争对手间蓄谋已久的恶意陷害,还是网络水军们又一次精心策划的网络陷阱。事实却是,经有关部门严密调查,圣元奶粉确实含有能够致使儿童性早熟的,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有害成分。难道因为揭发圣元奶粉的主体是其商业竞争对手,就能抹杀圣元奶粉真实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吗?这样的论调实在可笑。此前同样在网上引起网友们强烈广范关注的食品安全公共事件还有三鹿的三聚氰胺奶粉,以至于最近的“铬胶囊”“皮鞋果冻”无一不是因为网络的或最先报道或持续关注而成为热门被持续关注的重大新闻事件。也正是因为有了“所有人向所有人传播” 的网络媒体和网民们海量的评论、转载以及网络上无限的链接,让这些食品安全问题被网民持续关注、跟踪报道,在一次次的转发评论中将事件全貌曝露给公众,使得这些关乎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网络的监督下无可遁形。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