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妻多夫和伦理道德的关系(2)_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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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一妻多夫和伦理道德的关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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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从文化变迁的角度 15

5。5  从个人角度 15

结 论 16

谢  辞 17

参 考 文 献 18

附录A 19

    1 绪论

1。1研究背景

一妻多夫制是一种特殊的婚俗制度,目前仅占世界婚姻总量的1%,我国的一妻多夫制则主要保留在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这几种形式都是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主要集聚在西藏地区的康区、真曲河谷地带、日喀则地区、甘孜地区等地,占西藏地区婚姻总量的2%。[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人类社会家庭的婚姻形式随着社会的变迁不断赋予家庭伦理道德新的内容,发展到现如今的文明社会,一夫一妻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一夫多妻制婚姻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成果,符合家庭维系家庭关系稳定社会和谐的要求,所以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伦理已经被大部分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下来。

一妻多夫制婚姻是一种古老婚姻家庭制度的遗存,即多个男子与一名女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一妻多夫制婚姻中最重要的形式便是本家兄弟共妻。我国一夫多妻制目前存在于西藏部分地区,其特有的传统习惯和伦理道德凝聚当地人的智慧和情感,为当地人所接受并保持着。国家《婚姻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少数民族的民族习惯和延续至今的婚姻习俗,为一夫多妻制度提供一个逐渐消亡的过程和适应一夫一妻制度的缓冲期。我国西藏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条例》。但根据变通条例的第2条规定:“废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封建婚姻,对执行本条例之前形成的上述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 ] 对于该规定出台前的一夫多妻的家庭关系予以默许,但是对于立法后的一夫多妻予以否定态度。目前,在我国社会中一夫一妻是社会的主流婚姻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对于一夫多妻制度大多人是保持排斥和无法理解的态度,同时也引发了国内外学则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因此,一夫多妻的婚制也终将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思想观念的进步,终将走向一夫一妻制。

1。2研究意义

目前,在我国社会中一夫一妻是国家以法律形式承认的婚姻制度,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也是当下社会的主流婚姻制度,因此对于一妻多夫制更多的是缺乏了解,同时也引发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剖析一妻多夫制的弊端与当下家庭伦理道德的冲突,并且分析一妻多夫必将走向一夫一妻制的原因,让更多额人了解一妻多夫制形成的原因以及必将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让人们能够以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一妻多夫婚制的弊端,同时也要以包容的心态去认识少数民族的传统习俗,弘扬社会主旋律,共同担当起维护家庭关系稳定的责任。

    2 研究现状概述

2。1文献综述

2。2相关概念

2。3 西藏地区一妻多夫存在的原因分析

2。3。1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学者索珍在《西藏一妻多夫婚姻研究》中认为,西藏地区自然环境特殊,地形复杂且海波高,对外相对封闭,这些自然地理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西藏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度。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有“世界屋脊”之称。这里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除高原外,还有风沙和火山地貌等。空气稀薄是西藏地区与内地最为显著的区别,并且该地区日照强烈、降水稀少、昼夜温差很大。四面环山的地形和极其多变的气候使得该地区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以致自古以来小家庭的力量就十分微弱。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生活很艰辛,因此藏族人民用一妻多夫婚姻形式把兄弟都在留一起,既能抵制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又能够使家庭维持生计并且可以促进家族进一步繁衍生息。论文网 (责任编辑:q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