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构建
时间:2022-01-27 22:10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亟需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理论界对于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立法仍存在争辩,但司法实务界已有行政诉讼和解的适用。但行政诉讼和解在理论思想以及程序适用方面存在局限性,针对行政诉讼和解的局限性,主要从立法层面、理论思想的转变、规范和解程序以及法院监督等角度,提出几点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构建的意见。77486 毕业论文关键词:行政诉讼和解;立法;制度构建 Discussion of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Reconciliation System’s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reconcilia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urgently needs clear legal provisions to regulate。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reconciliation system on legislation is still in debate, but it has been practiced in courts。 Even compromise system have weaknesses of theory and application aspects。 In order to solve administrative reconciliation system’s limitations, I put forward some ideas on the scope of the legislation, the change of thought theory,reconciliation procedure and the court supervision to build our country’s reconciliation system。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reconciliation,the legislation,system construction 目 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概述 1 (一)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背景 1 (二)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现状 2 三、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缺失 3 (一)理论思想的局限 3 (二)立法制度不完善 3 (三)和解程序不规范 4 (四)法院监督不到位 4 四、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构建 4 (一)理论思想转变 4 (二)完善和解制度立法 5 (三)规范和解程序 6 (四)强化法院监督 6 五、结语 7 参考文献 8 致 谢。。。。。。9 一、引言 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我国法院也逐渐走向行政化。在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中,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行政诉讼和解这一做法,有学者认为这是为了规避法律。行政诉讼和解本意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诉讼当事方在法院的协调下达成观点一致、自愿和解的行政协议,从而使得行政诉讼程序终结。但在实践中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适用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面对立法与实践之间的矛盾,我们应该在两者间建立起平衡,通过严格规范行政诉讼和解制度适用程序,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诉讼体制。 论文网 二、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概述 (一)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背景 随着社会zhuyi法制建设的加强,我国公民自身权利保护意识逐渐提升,最直接的表现是通过诉讼寻求法律权益的保护。但旧的《行政诉讼法》不能与时俱进,完善解决复杂化的行政纠纷,保护公民的合法行政权益,故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2015年5月1日实施。在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背景下,行政案件的立案、诉讼案件的范围以及执行问题得到了更加完善的立法规定。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