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3)
时间:2017-06-15 19:5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2.3.2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和交易成本理论 产权的界定对于资源有效配置具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权的合理界定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英国经济学家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第一次使用“交易成本”的概念,来说明企业存在的原因和规模的限制。市场交易的成本包括发现和通知交易者的费用、谈判费用、签订合同以及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进行必要的检查费用。交易成本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成本,它使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 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可以有效的减少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以及资产专有性造成的交易成本。例如,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发明人必须向专利局公开发明的详细细节。发明一旦成专利,任何人都可以从专利局获得该项发明的有关资料,从而可以很好的评估使用这项专利能够带来的收益。对于发明人来说,他可以从众多求购者中挑选购买条件最优惠的进行交易,免去了他本人耗时耗力的奔走搜寻。 (2)产权的合理界定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美国经济学家诺斯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于制度,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在诸多制度因素中,产权的作用最为突出。一个社会的知识存量和资源察赋决定了该社会生产率和总产出的技术性生产边界;而对应每一种产权结构,该社会还存在一种结构性边界,这种边界取决于社会具体的政治结构。一个社会能否以一个较快的速度发展关键取决于该社会的结构性边界能否尽量接近其技术性生产边界。因此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而这种制度安排大多数场合是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确立知识产权者对于其成果的排他性、垄断性的专有权,从而促使知识产权者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接近来完成的。 (3)产权界定的效率原则 美国经济学家德姆塞茨认为产权的发展旨在当内在化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时使外部效应内在化,也就是说,产权界定的目的是使外部性内在化,内在化的收益大于内在化的成本是产权界定的效率原则。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时间性原则就体现了产权界定的效率原则。法律上之所以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期限,主要是考虑到知识产权的收益和成本的关系。 知识产权收益主要是赋予知识产权生产者对其成果的专有权,从而给予他足够的按社会需要生产知识产品的激励。当企业与知识生产者签订了购买契约,这项知识的专有权就转给了企业。这种专有权保证了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里能够获得一定的垄断利润,而这个利润不仅是对企业承担风险的补偿,也是对企业创新的激励。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本在于专有权的赋予限制了其他经济主体进入与该项知识有关的产品中。因为在一项知识刚出现时,其应用前景的不确定性使得保护的收益大于成本。但随着技术进步,这项知识逐渐成为一种众所周知的道理,保护的收益逐渐削弱,而要求进入该项知识涉及的产品范围的企业增多,即进入的增加导致保护的成本越来越大。当成本大于收益了,保护就变的毫无价值了,甚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这就是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一个时间性的真正原因。 2.3.3 构建知识产权优势理论 构建知识产权优势理论是近年来海派学者提出的一种新理论。所谓构建知识产权优势,是指逐步拥有以自主核心技术和自主名牌为主要内容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优势。知识产权优势是相对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而言的第三种优势。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