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4)
时间:2017-06-15 19:52 来源:毕业论文 作者:毕业论文 点击:次
比较优势是由一国要素禀赋和交易条件所决定的静态优势,是获取竞争优势的条件,而竞争优势是一种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的综合能力。比较优势作为一种潜在优势,只有最终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现在要实现我国出口产品的结构升级,就必须以国际经济综合竞争为导向,将现有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创造和培育我国的知识产权优势。 知识产权优势不是同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完全对立的,而是与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知识产权优势不能脱离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基础,是在既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基础上的更核心层次的国家优势。它避免了笼统的竞争优势的理论缺陷,而突出了以技术和名牌为核心的经济优势或竞争优势。知识产权优势决定了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具有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大大提高,在与他国的贸易中占据了主动地位。 只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和产业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形成并长期保持。或者说,知识产权优势是持久高端竞争优势的必要性条件。波特在钻石体系的第一项中特别强调高级人力资本和研发的重要性。具有较高物质资本水平国家的企业,必须雇佣具有高素质的人才,强调研发和新产品开发的重要性,这是这些企业利用本国的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必然要求和表现。 以上三个经济理论只是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学解释的部分理论依据,而非全部。从外部性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和交易成本的角度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经济解释比较常见,他们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主要理论依据。构建知识产权优势理论,是我国学者近年来提出的比较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理论依据,该理论具有现实意义,并且很好地解释了目前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地位差别悬殊的原因,对于中国贸易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3 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和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国家间竞争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战略日益成为一国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要方针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责任编辑:q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