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众多的评估方法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内含价值法,该方法能兼顾寿险公司的当前价值和未来业务的预期收益,为公司提供正确的绩效评价与发展指导,为投资者与管理者描述出较为恰当的公司运营情况。
内含价值法是北美保险精算行业常用的估价方法。其值是通过增加调整后的净资产价值和企业未来利润的现值进行计算。未来利润的现值指的是股东将未来获得的潜在利润进行调整后的净资产价值。该评估方法是专门为寿险公司而设计的价值评估方法,并最早由皇家控股保险公司提出。Anderson(1959)最早涉及了有关寿险公司价值评估方式。J. A. Geddes(1990)在内含价值法的规范化与原则问题上的相关文献,为内含价值法会计准则的确立奠定了基础。随后,Mehta(1992),Collins & Keeler(1993),Mehta(1996)对内含价值评估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完善了内含价值法的计算方式,确定了内含价值的具体计算过程中风险贴现率和其他经济参数对风险贴现率的影响。
陈兵(2001)可以看作是我国保险行业界对内含价值法的研究和讨论的开始,在这篇文章中,他详尽介绍了内含价值法的评估体系,详细地阐释了内含价值评估的步骤——保单分组,精算假设的建立,未来可分配利润的预测以及贴现,以及敏感性分析,阐述了内含价值对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为后续的有关内含价值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思路。徐加,王群(2003)介绍了在我国入市之后的金融新形势对我国寿险公司进行价值评估的重要性以及保险业在价值评估方面所需做出的调整与创新,强调价值评估是价值管理的基础,但是该文献依然停留在介绍性的层面,没有对内含价值法进行深入的研究。王峥(2004),和少波,吴洪(2005)对内含价值法在公司管理中的几方面应用作了一定程度的研究,这些方面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和整体绩效评估,企业上市、并购和收购的过程中内含价值评估的作用,评估并量化公司决策层战略决策的变化时的影响,以及内含价值作为管理层激励手段等。朱俊生(2004)结合了当时中国保险公司纷纷申请上市的状况,在介绍了保险公司价值组成之后,讨论了保险公司上市之后的股票定价问题,并认为内含价值法能够作为保险公司股票定价的基础,是最早研究中国上市寿险公司股票定价与内含价值法关系的文献,但文中并没有将内含价值法的理论与实际保险公司价值相结合的实证研究,评估方法的介绍也较为概括。周钊(2005)阐述了内含价值法的计算规则,并进一步探讨了寿险业务中有敏保单的内含价值评估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文中首次提到了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但并未展开进行更详细的说明。王波、史安娜(2006),对内含价值的变动进行了分析,将内含价值的变动整理细化为六个部分,即年初有效保单价值展开,当年新签单的保单价值,投资收益,注入的资本,支付红利,精算假设的变动或与实际的偏差,并以此为根据提出了一些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但限于当时数据资料的限制,文中并没有建立实证分析。方丰、徐冬(2009),分析了在即时清算假设下,内含价值法的使用情况及优缺点,但结果依然缺乏实证研究数据的支撑。刘昕(2012)首次运用了上市寿险公司的数据——中国人寿的财务数据对内含价值法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体系不适用于对传统行业的市盈率指标的分析,并认为内含价值法具有太强的主观性,其稳定性不如以企业剩余价值为基础的公司价值评估方法。
T.J. Sheldon和A. D. Smitm(2004)通过创立 “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MCEV)”为内含价值法开辟了新的领域,该方法着重考虑寿险公司产品中的期权因素,将具有保证和期权性质负债的未来可能的现金流与它们的概率密度曲线相结合,从而计算出相当准确的负债价值。而后,P.J.L. Keefe和A.J. Desai(2005)对传统的内含价值评估法进行了总结,并通过将市场一致内含价值法与传统内含价值法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具有的优势。Joanne Horton,Richard Macve和George Serafeim(2007)讨论了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与公允价值法之间的关系,认为市场一致的内含价值法符合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准则。 统计方法在保险公司价值分析中的应用(2):http://www.youerw.com/shuxue/lunwen_50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