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标准答案:正确
019年8月25日,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党问责条例》。此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做到 “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利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负责守责尽责,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党问责条例〉释义》,对《条例》逐条分款进行详细解读。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精准问责,准确界定问责对象是关键。《中国党问责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实践中,有些地方因对问责对象界定不清,导致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有的只问下级责任不问上级责任,有的只问现任领导责任不问时任领导责任,有的只问基层责任不问上级部门责任,还有的地方对严管和厚爱的辩证关系把握不准,存在重惩罚轻关爱、重处理轻管理的现象。浙江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五个弄清楚”,在精准界定问责对象上下功夫,以精准规范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问责对象是党组织标准答案:正确
坚持权责一致,把问责重点弄清楚,不让无责干部“背锅”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领导干部职位越高,责任越重,如若工作失责,更应当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在问责时常常“看人下菜”,问下级责任、追究直接责任多,问上级责任、领导责任少,导致该打的“板子”没有打到位,严重违背了权责对等原则。为防止上宽下严的倾向,浙江省在问责过程中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防止问下不问上。如,在浙江省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事件责任追究工作中,对于这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重点追究了时任省教育厅党委、厅长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错误决策的主要领导责任,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及分管院长盲目执行上级领导错误指示的直接责任,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监督不到位的监督责任,对承担具体落实工作的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不予追究责任。
坚持分清责任,把职责范围和责任链条弄清楚,不搞避重就轻式问责
《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但在问责过程中,由于正副职之间、不同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职责范围不清,导致问责对象难以确定,一个地方出了问题,到底问责到哪一级、哪个部门没有明确标准。浙江省在问责过程中坚持明确权力、厘清责任、分清主次,通过明晰责任清单,梳理责任链条,列出问责事项,划分责任范围,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有界限。如,浙江省在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工作中,针对宁波、温州、舟山部分县(区)违法围填海的问题,自上而下梳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清单,既追究了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违法围填海的责任,又追究了省、市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的责任;既追究了分管副职的领导责任,也追究了一把手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