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项目采购;竞争性投标;电子招标;单位价格和成本项
1 导言
一次总付最低投标方法是将建设项目合同授予出价最低的投标者。它的一个最主要的缺点是,出现报盘提交不合理的低的现象很常见。给最低的投标人授予合同经常会导致延误工期并导致较差的施工质量。大部分这类案件以合同纠纷和诉讼而总结。此外,令人非意的是,项目发包给最低投标人比给予更合理投标人更可能经历成本过高增长。
如果项目管理的公共建设项目投标价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最低报价,但在现实的生活中只有极少数的出价被拒绝。如果没有一个投标文件所述的客观进程以支持标底评价,被拒绝的投标人很可能会通过诉诸法院来挑战这个惯例。然而,冗长的法庭程序可以推迟采购过程。例如:在过去的六年里(1998.05—2004.05 )源Z自-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台湾大约招标201819个公共建设项目。此外,高达约99.2%(200273/201819)的项目通过最低报价的方法招标。这些项目的平均出价比(标价/项目限额价格)大约为0.79。尽管许多业主抱怨说他们的最低出价是可疑的低,然而,不到1%的最低投标项目已经执行了一个最低报价的评价过程。
最低报价的方法包含了资格预审的进程,以消除不合格的竞争者。然而,这一进程的重点是投标人在过去项目中的执行情况和财物状况,而不是考虑每一个投标人如何来计划管理当前的项目(例如,如何分配投标人执行工作的费用)。由于台湾经济正经历低增长甚至下降,不道德的承包商为了他们的生存会利用不合理的低廉的价格争取项目。低标价对项目管理人员是可取的,因为他表明项目管理人员已意识到节约纳税人的钱。然而,不切实际的低价竞标,意着获胜者可能偷工减料以保持利润。获胜者可以不守信用地使用替代品或质量低劣的材料来执行该项目,或分配不足的工程师和工人以节省费用(骑结果是管理质量受到影响)建设质量差。因此,考虑所从事的工作是必须获取成功的采购项目,确保最低投标价是合理的。
目前的模型的侧重点是以总投标价为基础的最低出价模型。也就是说,项目最低投标者利用统计调查以达成最低投标价和其它提交投标价之间的协议,被确定为不协调或不合理。从一些台湾承包商得知,一个被拒绝投标的人将希望通过提问:我的估计哪些部分是不合理或者说错误的。当然,在过去的方法里投标评估以投标总价为基础,不能抵促这种排斥出价论点。因此,台湾的公共建筑项目的管理员仍然非常不愿意向最低报价挑战,因为缺乏定量的模型以客观的审查管理员最低报价的理由和决定最低报价。
公共工程委员会(pcc行政员,台湾)——最高政府机构负责公共建筑工作的启动工作。这项工作提出了一种便利的电子模型,测试了以该单位价格项目的项目费用为基础的最低出价。其余本文安排如下,目前的公共建筑项目的采购实践是第一次审查,而过去的地区招标研究就是审查。然后,该模型的详细的工作描述被它使用两个子项目所证明。此外,来自政府和行业的反馈,给出了该模型的优点并进行了讨论。最后,结论这就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