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述评文献综述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网络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中国当下还没有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专门立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分散在各个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自律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之中。 在法律方面主要有:一,2009 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对侵犯个人信息入刑的行为制定了具体规范。国家机关或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 程中得到的公民的个人信息,贩卖或违法交给他人,或者是用盗窃或是其他不法方式取得 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同时本罪还规定了单位犯的处 罚形式。该法条意味着我国初次将“个人信息”这个名词写入了中国刑法条文当中,体现 中国认识到捍卫网络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深刻意义,第一次用刑法对侵犯个人信息 的非法活动进行约束。二,2013 年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保护消费者个人 信息这一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该法要求商家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时,必须要严 格保密,不得违反法定和约定义务向第三者透露、贩卖或提供。当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他人 窃取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时,商家应当及时实施补救措施。该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等 一系列权利,实则是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的前提和基础。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