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困境分析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
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信社,下同)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论文网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二。农信社在涉农业务中遇到的困难
从农信社的性质及业务经营范围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其所有业务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三农“项目开展的,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来说,农信社在其中的作用绝对不容小觑。但是在对各地农信社的实际业务进行梳理之后发现,农信社的业务拓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之间也出现了一些供需不平衡的情况。
一方面,农信社的涉农贷款出现放贷难“情况。按照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来说,涉农信贷业务应该是由农发行。农信社。和农行共同完成,而且由于农信社的网点分布要远比其它两个银行类金融机构辐射面广,因此理论上来说农信社的涉农信贷业务应该是最好的。但是在对一些基层农信社的信贷业务进行整理之后发现,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抵触农信社的信贷业务情况。
另一方面,规模化农村经济发展出现贷款难“情况。根据已公布的资料信息显示,全国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达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百分号。单纯的看这个数字比例是很高的,但是与之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互结合之后就发现,各地农信社的实际涉农放贷明显的趋于萎缩状态,在内蒙古。宁夏等地的农信社贷款审批流程往往要超过180个工作日以上,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信贷业务效率。
三。农信社涉农业务困难的成因
从表象上看,上述的困难完全是一种悖论,但是从根源上来分析的话就清楚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是有具体原因的:
其一,提高了贷款追责力度导致农信社惜贷“。不良贷款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信社的正常业务经营,而且还对区域性经济环境秩序的平稳造成了干扰,因此相关部门加强对贷款的追责是完全有必要的。相比起商业金融机构动辄单笔几千万上亿元的贷款资金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监督的力度来说,农信社需要面对的往往是众多农户单笔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贷款的监管难度,导致了个别信贷员根本不开放这类型的业务,加重了农村经济体中的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缺口困难。
其二,农信社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实际信贷需求。信贷员对于贷款的立项审批是根据农信社的信贷产品来设置的,由于信贷产品的相关要求与农民的实际贷款需求存在着不对等的情况,因此即便是所有的资质完全符合贷款要求,但是由于程序不对,信贷员也根本不能签发贷款许可。
其三,基层信贷员对客户信息了解不全面。与城市经济发展结构明显不同的是,农村经济结构的发展阶梯式效应极为明显,一旦相关业务的市场前景乐观,其后期追加的投资总量很有可能远超于初期投资。由于基层信贷员在工作中过度关注初期信贷业务而忽视了这种优质资源客户的可持续性发展,再加上同行业金融机构的及时跟进之后,导致了诸多原本由农信社扶持起来带来优质资源客户在后续的合作中并没有选择农信社继续开展信贷业务。
其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极为鲜见,但是一旦发生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却是十分严重的,在河北。吉林等地都爆出地方政府处于扶持其它经济实体发展的目的,套用。挪用农信社的专项涉农贷款,导致了农民出现实际信贷需求的时候,农信社已经没有资金进行放贷了。
四。解决农信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困境的措施
虽然农信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突出,但是归纳起来无外乎是内因和外因两个层面的因素,加以梳理,针对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之后,农信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仍然是不容小觑的。
首先,将信贷员的责权利进行量化。信贷员提高了对贷款的审核力度进而规避不良贷款的出现,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过于严苛的形式影响了正常的信贷业务就得不偿失了。尝试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农民信贷需求的风险评估,让信贷员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来审定实际信贷业务,就将信贷员的责权利完全进行了量化处理,这样一是提升了信贷员的工作效率,二是通过独立调查机构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一些实际信贷情况,三是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不良信贷业务的发生。
其次,积极拓展农信社信贷产品的渠道与业务范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已经完全发生了变化,农村经济实体利用互联网渠道开展电子商务甚至对外贸易业务也已经逐步的趋于常态化。在这个基础上,对于资金的需求已经不再是存与贷那么简单了。作为农信社来说,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分步骤的将信贷产品的渠道与业务范围拓展开来。
针对初期投资的涉农项目。信贷员要根据实际信贷需求来引导农民结合农信社的相关业务来确定贷款总量,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贷员还可以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来向上级机构提出专项贷款的申请,进而最大化的满足农村经济实体基础性发展的需求。
对于已经步入正轨的农村经济实体,农信社的客户服务人员要及时的了解和掌握资金往来情况,对于企业的发展规划要明确的掌握关键时间节点,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信贷员之后,有利于信贷员了解和掌握优质客户资源的深度贷款需求。
对于目前发展存在困难的实体,农信社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扶持力度。有些农村经济实体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属于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农信社要在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的情况下,适度对其信贷需求做出一些倾斜性的扶持,这样就有助于企业摆脱困境,从而也为农信社拓展了一个潜在的优质资源客户。不过对于因为投资决策而导致经营困难的非实体性涉农项目,农信社还是要加强贷款资金的风险评估,有必要的话可以启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从而有效的避免不良贷款的形成。
最对于农户的小微贷款,农信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审批流程。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依仗于规模经济,农户的小微信贷需求虽然在单量上并不大,但是由于农户的基础较大,其发展形成规模之后对于农村经济也能形成一定的促进。结合这些实际情况,农信社要着力从简化审批流程上入手,为农户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投入实际的生产。
最后,省级农信社要加强对规模化信贷资金的审批。无论是出于加强高对信贷资金风险管理的角度,还是出于提升农信社行政垂直管理的角度,省级农信社要对形成规模的信贷资金加强审批,除了相关的资质信息要完成备案申报之外,对于资金使用情况要结合定期巡检与不定期抽检一起来完成。从而有效的规避地方政府对农信社业务可能造成的干扰。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农专项扶持资金,省级农信社要全面落实专人管理。专项审批的原则,对于其间出现的问题必须加强追责。
五。结束语
因地制宜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其实也是农信社业务拓展与延伸的基本思路,农村经济产业结构正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农信社作为农村经济中的中流砥柱,要充分发挥出其经济调节的作用,为农户改善生活环境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腾飞助力。
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困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