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一。问题的提出
林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之一,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林业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与生态文明紧密相关的关键部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企业社会责任逐渐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新要素,十八大报告中论文网提出构建合理的科学完备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质量成为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之一。林业企业是以森林资源及其产品为主要经营对象的企业,森林资源除了具有经济效益外,更具有生态和社会效益(张卫民,2012)。[1]林业企业主要经营对象为森林资源及其产品,是一类较为特殊的企业组织。因此,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既具有普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承担对股东和债权人。企业员工与社会慈善方面的责任,又由于其经营对象的特殊性而在承担环境责任方面具有其特殊之处。目前,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已有较多研究成果,但在国内针对林业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研究问题,以2011年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联合发布中国林产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为标志,仍属于起步阶段。本文对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进行了讨论,并对促进林业企业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出可行化建议,具有理论指导价值与实践意义。
二。文献回顾
在国内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中,蒋德启认为森林资源特点。产销链以及生产和销售环节均会对林业企业社会责任产生影响,构建了股东。供应商。客户。环境。政府。员工。社区与捐赠七个层面责任的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框架。[2]张卫民在总结国内已有的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框架体系基础上,剔除了林业企业对政府的责任,整合提出了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的五维度,分别是股东和债权人,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员工,环境,社区和慈善。[1]隋爽在张卫民所提出的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框架的五维度基础上,对其进行了理论性的细化讨论。[3]张胜荣在分析了林业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及必要性的基础上,细化了林业企业特有的四大社会责任内容,分别体现在林业企业产销链。采购环节。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4]关海玲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认为各林业部门。林业企业与农户。政府与林业企业。政府。农户与林业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提出了以政府。林业企业与林农三个维度构成的社会责任模型。[5]
三。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分析
(1)对股东和债权人负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股东和债权人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也是企业内部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主体。保障股东收益。资金安全及债权人权益是企业最基本的责任。通过有效经营,创造利润,保证股东红利发放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石,同时企业也应向股东及债权人公布真实无误的经营信息。
(2)对供应商和消费者负责。供应商和消费者是企业价值链的组成部分,都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与供应商合作过程中,林业企业应遵守相关法规,履行合同,及时。足额付款,自觉杜绝非法木材交易。而消费者作为企业生产产品的购买者,是企业利润的来源,企业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既是社会良知的体现,也是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此企业需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3)对员工负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与员工的参与和努力,企业与员工除了经济关系还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企业积极履行对员工责任可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与发展。企业提供合理的报酬。福利,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培训发展机会等都是对员工负责的体现。
(4)对环境负责。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则将严重制约着企业发展。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部分企业缺乏环保意识,追求眼前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企业应遵守环保法规,主动承担环境责任,创造绿色GDP“。
(5)社区和慈善行为。企业实体存在于社区之中,一方面,企业生产对社区环境。居民生活有所影响;另一方面,社区的环境和文化氛围对企业发展有潜在影响,和谐的社区环境能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除员工以为的企业慈善行为是企业回馈社会。帮助弱势群体的直接表现,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分析
(1)经营对象的特殊性。林业企业以森林资源及其产品为经营对象,具有特殊性。林业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和公益性,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森林培育过程周期长。具有自然力作用的独立性和劳动的季节性,林业企业资金周转较慢,存在一定经营风险。同时,林业产品信息及相关知识不够普及,消费者对林业产品比较陌生,林业企业因其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存在欺瞒消费者的可能。因此,林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需要政府支持和引导;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增强意识,自我约束,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
(2)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林业企业总体上可划分为森林资源培育企业。林产加工企业以及森林资源服务企业三类,不同类型的林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但其承担社会责任的重点都在于保护森林资源。对森林培育企业而言,提高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缓解木材供需矛盾是其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林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林产加工企业主要包括林产化工。家具。人造板等相关企业,对木材原料需求大,其承担社会责任的重点体现在提高林木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合法采购。杜绝非法交易。森林资源服务企业是一种新兴的现代林业产业,在发展森林旅游。加强环境教育。促进生态文化传播等方面均发挥着积极作用,其履行社会责任应注重实现对森林资源合理地保护。开发与利用。(3)林业企业员工的脆弱性。由于林业产品采购。生产的特殊性,林业企业大都位于乡镇或比较接近林区的地区,企业工人大多自于周边的农民,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不签合同。强制加班。无保护的工作环境等问题往往逆来顺受,缺乏维权意识。其次,部分林产工业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员工容易接触到有毒有害物质如粉尘等污染物,存在健康安全隐患。此外,由于森林资源危机和林业企业经济危困的两危“问题,加之林业企业盈利能力相对较弱且增长缓慢,职工收入水平相对其他行业仍然偏低,甚至拖欠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林业企业员工相对而言具有脆弱性,需要林业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人文关怀,给予其福利保障。
五。政策建议
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有其一般性和特殊性,部分林业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认识不足,存在破坏森林资源。非法木材交易等缺乏责任意识的行为。在当前推进生态建设的背景下,林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现阶段林业企业发展的状况,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林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1)进一步改善林业企业经营环境,规范企业竞争行为,提高林业企业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获取利润“是企业对其投资者(即股东)最基本的责任。近年来,林产工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问题主要有:竞争秩序有待规范,行业标准有待明确与提高。改善林业企业的经营环境,不仅便于行业管理,更有助于企业通过良性竞争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实现产业转型与升级,从而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利润回报。
(2)注重绿色经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林业企业应当坚持开发研究与开源节流并重的方针,以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物品回收(Recycle)原则为标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广清洁生产,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政府要在政策上(如增值税即征即退)向能耗少。生产效率高的生产企业倾斜,提倡先进生产线的推广,提高出材率。合格率;加大再利用的力度,使林业企业发展走上循环经济之路,切实承担起对环境的责任。
(3)注重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员工是企业的财富,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提高员工福利水平,不仅提高了员工的受教育程度与技术能力,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解决了社会民生问题,而且为企业引进高技术人才提供了竞争条件,有助于增强企业的科研实力。同时,提高员工福利水平还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商誉的提升做出贡献。
(4)遵守国家法律,确保原材料合法性,依法纳税,对相关信息如实披露。林业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林木及林木制品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近年来,盗伐。滥砍滥伐事件仍有发生,为坚决杜绝此种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林业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木材采购及采伐制度,政府也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实行对木材来源渠道的认证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采用非合法渠道获得木材或盗伐行为,即对该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并在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同时,作为林业企业必须依法纳税,作为上市企业,应如实披露重大会计信息,坚决杜绝类似嘉汉林业欺诈案“发生,对股东负责,对社会负责,做有责任心的企业公民“。
(作者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林业大学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林业企业社会责任框架检验修正及其评价(G201410022027)。]
浅析林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