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伴随着旅游产业的开发,经济利益的上升必然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利益相关者针对利益分配的冲突。作为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当地居民,在能力上难以与政府、企业等抗衡,没有在开发过程中获得合理的利益分配,却还要承受环境污染、物价上升、生活干扰等等一系列旅游开发的负面影响。
产权学派认为,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必然导致不同的经济行为和资源配置绩效。因此笔者针对莪山畲族乡开发过程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具体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可能利益需求和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与当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开发的关系,分析如何从产权制度上提高当地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行性意见。
二、少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与产权利益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构成威胁的发展。普锐斯科特·艾伦 (Prescott。Allen)认为,衡量旅游业发展是否可持续,需要从人文和生态两个系统来评定,人文系统和生态系统任何一个出现问题,整个系统将是不可持续的。旅游产业看似是清洁产业,但实际上并不是完全的洁净产业,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当地的自然环境、或者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同时,旅游开发本就是将当地文化与市场文化需求进行融合的过程,一旦文化开发更偏向于市场需求,就会对当地的文化生态构成威胁。
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当地的少数民族文化密不可分,刘孝蓉 认为文化的繁荣发展、文化产权的界定实现文化的长远发展和良性利用,因为只有明确界定产权,才能更大程度上保障文化所有者的权益,许多文化从公品成为准公共物品甚至私人物品,产权的界定一定程度推动了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因此,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产权利益的合理分配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产权利益的合理安排是地区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当地产业的稳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缓和产权利益的矛盾,促使利益诉求者的利益诉求向一个较为一致的方向发展。
基于产权利益对于当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有必有针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分析,以表明对于莪山畲族乡这一类的文化特征明显的旅游地区来说,产权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当地可持续发展重要的动力机制。而内生的发展的持续动力源于产权利益给予主体的激励。
(一) 发展基本动因——收益的合理分配文献综述
当地的旅游收益在社区之内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是当地稳定发展的基本动因。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的居民同样也是当时文化的形式展现之一,当地文化的展示需要当地民众的参与,所以当地民众在承受旅游业开发所带来的影响的同时,理应有权利公平地享受利益的分配。
(二)发展直接动因——针对旅游业发展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
当地的旅游业发展的征地补偿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民族地区在进行开发之后,必然会侵占当地居民的部分土地建造旅游相关设施,从而影响其生产和生活。当地政府应充分考虑社区民众的切实利益,制定完善的征地补偿制度,使得旅游开发对当地民众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让他们从内心接受当地旅游建设的开发形式,从想法上意识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的开发与普通商业旅游开发不同,从而从接受逐渐转变为参与,从反对逐渐转变为支持。
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处于偏远的乡村地带,当地大部分民众以农业为生。对于农民来说,“三农”问题最核心的就是关乎升级的土地问题。而旅游业开发难免会涉及到农民土地山林的征用。当这些民众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之后,农民势必会引发矛盾,征求其合理的利益诉求。所以政府和开发商应实行透明化的财政补偿政策,制定集体土地补偿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