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展演节目式的演艺。这类一般是在景区的进行展演,强调了对文化的诠释,代表性的节目有《三国城》。
二、依靠旅游吸引物存在,填补旅游市场空白出现的旅游演艺活动。这些旅游演艺活动通常会出现在旅游城市和著名的景区(点),在傍晚至夜间时段上演,能够给游客提供更多的夜间休闲,常见的有景区的夜间表演以及剧场的演艺活动等。
三、实景类演艺,实景演出通常是在旅游景区(点)内进行,整个演艺会形成一个的旅游景点,而且对景区文化有一定深度的呈现和挖掘,代表性的有《九寨千古情》。
四、结合节庆、餐饮等文化要素所形成的演艺活动,随着旅游演艺业的不断发展,此类演艺已经成为了独立的旅游吸引物,不单单本身是旅游景点,同时还能衍生出多个主题活动和产品,还可以代言其所在地,成为当地的名片,这就是文化旅游演艺发展的高级阶段。
由于旅游演艺产品内容广泛而丰富,形式多种多样,因而无论按照哪一种标准对其进行分类都难以将所有的演艺活动及产品囊括进来。根据研究目的,本文按照产品模式将旅游演艺产品划分为山水实景类、景区综艺类、巡演类、剧场类及宴舞类。考虑到淮安旅游演艺产品以剧场类及宴舞类为主,因此本文将以剧场类及宴舞类旅游演艺产品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