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的内涵源C于H优J尔W论R文M网WwW.youeRw.com 原文+QQ752-018766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政执法时利用法治化理念,根据法律内容,依法行使法律给予的权力。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法律制定到贯彻落实再到监察的整体流程通通都划入法治化渠道,集有限型政府、阳光型政府、责任型政府、诚信型政府于一身,政府的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系,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一般来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好立法工作,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效率,可以说这四个方面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个过程,同时也相互完善、加强。
1.法治政府是依法而治的政府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一个法律完善、行政公开、行政透明的国家已经成为人民心中理想的国家。法治政府简单的来说其实就是要求依法治国,依照法律的程序办事。换言之,政府在进行一切行政活动的时候都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无论是惩罚犯罪还是提供公共服务都应是如此。当然,政府在逐步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对于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要认真对待,不能忽视人民的权利,也不能放任不管人民的义务。根据我国的国情来说,我国人口基数大,素质水平相对较低,政治改革也处于一个改革的深水期,方方面面的挑战要求政府必须要尽快建设法治型政府。所以说,法治政府的建设首先应该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理。
2.法治政府是以人为本的人权政府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人构成了社会的总体,人是社会构成的最根本要素,所以说人权成为了社会最引人关注的话题。我们国家在保障人权这个问题上一直很努力,在进行行政活动的时候也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尤其是在构建法治政府的现价段显得更为重要。在这一点上,其他各国都具有相同或者类似的政府法治观念,毕竟政府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人民,政府的所有行政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而进行的,说到底,法治政府的基础是强调人的权利、为人提供公共服务。
3.法治政府是相互和谐的和谐政府
在我国传统文化里,“和谐”一词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和谐的观念贯穿于五千年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并越来越受到青睐。无论在进行什么社会活动,和谐的重要性对于效果的反馈起着正相关的作用。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很多朝代也都非常注重社会、政府的和谐,比如著名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等时期,当朝君主在治理国家时都把“和谐”作为治国理念。所以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政府来说,构建具有和谐氛围的行政执法过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无论是政府的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和谐、地方与中央的和谐、职能部门之间的和谐、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和谐,还是行政机关与普通人民群众的和谐,都在法政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志
1.民意型政府
政府存在的意义就在于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广泛吸收民意,将公众的意见和愿望通过政府行政行为表现出来。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多倾听人民群众的想法。政府要想成为民意型政府,就必须健全相关民意表达机制,达到政府和人民的和谐互动,让民众真正参与到国家的管理上来,让权为民所用。中国党执政以来,一直都在努力建设民意型政府,秉持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追求人民生活幸福的道路上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