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沭阳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主要源于政府投入,导致沭阳县政府财政负担很重,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很难被政府财政资金覆盖。城镇化具有社会性,而金融业追求的是盈利性,所以金融业并不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4]。同时,地方政府严重忽视民间资本的作用,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化建设领域存在许多障碍和不公平待遇,使得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大大减退,致使政府的财政压力逐渐变大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第三,发展后劲不足。国家持续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以及投入的城市建设项目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导致城市建设发展和整体服务水平受到制约。城市的经营局限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的转让,还未从整体角度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价值和吸引力,招商引资虽有所突破但已到达瓶颈阶段,且未形成支柱性的特色产业。
3.3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小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着以粗放式增长方式、产业层次较低、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等基本问题。沭阳县在改革前期为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在招商引资的项目筛选上比较放松,沭阳县三次产业结构虽然有所调整,但产业园区中多为简单的加工制造业和苏南等发达地区淘汰的带有重污染的生产线,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小,数量和质量上与苏南地区差距较大,自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导致产业升级缓慢,人才流失和市场分化,十分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
3.4 基础设施及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
城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复杂的工程,城区面积的扩大,楼房的增多,农民进城这并非意着城镇化得到实现。在城镇化建设中,土地问题一直制约着农村人口的迁移,农民迁移去城镇后会面临土地流转、宅基地还耕等问题。其实很多城镇化人口虽然在城镇生活、工作,但是他们并未真正融入城镇。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他们在医疗、教育、养老、就业、住房等公共服务受到不平等对待,并且由于对新的生活方式、居住环境、人际关系等不适应,使得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由于沭阳县政府资金的短缺,城镇建设投入不足,导致基础设施不完善,城镇管理水平滞后,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数量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影响了沭阳整体城市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