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英国地方自治的传统对农奴制解体的影响
英国的地方自治传统非常悠久,号称“地方自治之家”。这种“自治”精神对于英国农奴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中世纪初期英国就有自治萌芽性质的机构。中世纪的庄园法庭是在领主控制之下,但也一定程度上保护着农奴的一些权益不受侵害。比如习惯法规定农奴劳役的天数,这可以防止领主对农奴进行过分的剥削。在处理农奴与领主冲突的时候,农奴也不是完全处于一种被剥削的地位[6]99。在许多庄园档案中记载了领主与农奴的发生矛盾时,农奴也有胜诉的的可能。当农奴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致危害到整个村庄的利益时,他们可以联合整个村庄的村民向庄园法庭诉讼,制定法案,解决司法事务,文护村庄的治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大大的提升,对领主依附关系逐渐减弱,有些农奴通过庄园法庭尤其是国王法庭通过合法的斗争获得自由。例如一个纪录在公元1618年的文兰案件中,法庭宣布依法给予原告皮格以自由[7]280。此外中世纪的村庄共同体也有利于农奴团结起来打击领主和封建贵族,从农奴制的枷锁中解脱出来。当村民的权益受到威胁与伤害时,村庄共同体能凝聚村民的力量,捍卫他们的权益。例如著名的1381年的英国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使封建统治者最终不得不放弃农奴制。这场起义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效果显著与英国庄园相对独立的经济、政治和司法管辖权有关,也与存在于几个世纪的村庄共同体有一定的关系。这场大起义是各村庄的反抗队伍聚集起来而形成的。所以英国的地方自治的传统有利于凝聚农奴的力量,保护农奴合法权益,为农奴获得解放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乡村自治活动促进了城市自治的形成。自治城市的产生为农奴摆脱农奴制的束缚,成为自由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在中世纪时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8]13。城市对不自由、没有平等地位的农奴有着很大的向心力。随着商品经济的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在十一世纪中期到十四世纪中期英国的城市快速发展,许多中小城市逐渐兴起[9]。中世纪的城市大多都是在农村附近建立的,这为农奴逃到城市提供了一些便利。更为重要的是城市能给农奴带来自由,摆脱农奴卑微的身份成为自由人。根据王室法律, 逃亡农奴只需在城里住满一年零一天, 便获得了自由身分[10]。因此为了摆脱封建劳役的束缚,成为自由人,不计其数的农奴不顾一切的的奔向城市。虽然这要冒很大的风险,但是沉重的封建劳役压的他们喘不过起来,而那些生活在城市里的市民安全又自由的生活使他们觉得冒再大的险也是值得的。国王和一些封建贵族为了获得城市的巨大收入常常宣布建立城市的特许状,吸引和接受一些有生产能力和交换能力的农奴,从而得到更多的租金和者工商业税。有资料显示从1100年1300年期间,英国新建立了140多个新的城市。在这些城市中许多城市国王或封建贵族为了赚去工商业税和租金而颁布特许状建立城市的[10]。至于领主颁布特许状建立的自治城市,许多都是农村演变过来的,在这种情况下整个村庄农奴往往都被宣布成为自由市民。这虽然只是少数情况,但也不失为农奴获得解放的一个好机会。由此可见,城市的大量兴起无疑为农奴提供了一个成为自由人的好地方。 试论英国农奴制解体的原因(2):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17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