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是侦探小说的中心人物,他的一切与常人迥异的气质为小说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8]西方侦探小说中的神探形象以福尔摩斯为代表都是理性的化身。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带有神话性。“由柯南道尔创作的这个形象的神话性在于他赋予福尔摩斯这个形象以高度的科学理性。”[9]福尔摩斯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他精通化学解剖学、惊险文学、植物学地质学都有了解,会拉小提琴,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掌握了充分的法律知识。这些知识再加上他超人的智慧,敏捷的头脑,惊人的洞察力他简直就是天生的侦探。福尔摩斯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理性,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他有时整天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在《血字的研究中》小斯坦福向华生介绍福尔摩斯时说:“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7]他没有感情生活,拒绝女性,他的思文基本上都是理性思文。当然他的这种理性也是他成为受人敬重的神探的重要原因。福尔摩斯广博的知识和他的理性使他在破案上呈现出惊奇的魄力和魅力。他具有超强的观察力,这一点在他与华生的第一次见面就推断华生到过阿富汗上明显地体现出来了。这种洞察力在往后的破案中更是令人惊奇。在《斑点带子案》中故事的开始福尔摩斯看到那位女士就推断出她是乘坐当天早上的火车赶过来的。这种演绎法是他在破案当中经常用到的,而演绎法本身就是他高超智慧的体现。不管怎么说,福尔摩斯的破案方法是科学的,他重视细节,所有的案件是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分析、推理进而才得出结论的。他是名副其实的神探。“然而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他好吹牛,自命不凡,即使是对忠实的朋友华生,也常常嘲讽。”[10]他骄傲自负,很在乎自己的名声;对那些本领不如他的侦探,他也不怎么看得上眼。他只对重大案件感兴趣,对那些寻常案件基本上不屑一顾。他身上的这种不完美反而让人觉得他更真实。
公案小说起源于中国,主要反映官吏断案的故事,中国的公案小说经过多年的历史演变形成了中国小说史上的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侦探小说诞生在西方,它可以说是国家机器逐渐完善其技能之后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发展之后,在世界文艺艺术史上的一个生动的反映。《狄公案》和《福尔摩斯探案》分别是中国公案小说和西方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虽然二者都以犯罪破案为题材,但是由于中西方不同的生活方式、思文方式和环境等因素使二者在叙事艺术和人物形象塑造上表现种种差别。中国公案小说一般是顺序式,与此相比西方侦探小说叙述方式比较多样,中国公案小说采用全知叙述视点,西方侦探小说则是限知叙述视点。中国公案小说主要塑造了清官形象,西方侦探小说主要塑造了神探形象。公案小说主要宣扬的是“公正”,西方侦探小说主要表现的是“智慧”。但不管是中国公案小说还是西方侦探小说它们都是文学的瑰宝为文学史增添了不一样的色彩,对中西方文学都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 中国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之比较《狄公案》和《福尔摩斯探案》为例(4):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1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