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汴河船只的运行安全以及货物的质量,宋代设置了监帚官和体量官。宋代设立转运使负责货物运输,监帚官为地方转运使的基层官员。监帚官也隶属于都水监,监帚官为了掌握船只情况,要对船只长度、宽度与吃水等进行丈量,并对船质进行抽查勘检[7],体量官主要对货船进行查检,质量不好的船只限制入河航运。
二、汴河漕运制度
(一)汴河漕运方式
汴河最重要的漕运方式是转般法,此法始于唐朝,由裴耀卿创建,并经刘晏改进后更加完善,到了北宋由于发运使权益重,独专其任,转般法名存实亡,最后依旧采用直达法。
1.直达法
由于唐宋时期科学技术的缺陷,汴河的漕运方式最先采用的是最简单的直达法,直达法顾名思义就是不管路途多么遥远,漕船都要将粮食等物资直接从江南运输到目的地。直达法有较大的弊端,例如一月、二月启程的货船到达扬州入斗门,恰逢水浅,阻挡了货船运行,须停留一月以上,三月、四月以后,开始从淮河进入汴河,由于汴河干浅,又得停留至六、七月,当到达至汴河口时又恰逢黄河水涨,不得入河,又停一两月,因此“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不足”[8]P220。结果导致粮食损耗严重,因此直达法不适应漕运的发展,转般法由此产生。
2.分段运输法
开元二十二年(734),江淮河南转运使裴耀卿创设了分段运输法,其是转般法的雏形。为增加汴河运量,减少运费,他在汴河从黄河分流处设置一仓库,暂时存放货物,便放船归。随后从河口分配船只入汴河、洛水,“三门之东、置一仓……三门之西,又置一仓。每运置仓,即般下贮纳,水通即运,水细便止”[9]卷49 P2115,运用此方法漕运,使漕运费用“所省巨万”[9]卷49 P2115,这一漕运方法奠定了中国南北之间漕运制度的基础。文献综述
安史之乱后,唐朝由盛转衰,农业受到严重破坏,漕运也每况愈下。不仅人民生活极为困苦,就连京师也“米斛万钱,官府无兼时之食,百姓在畿甸者,拔谷挼穗,以供禁军”[10]卷87。朝廷各臣忧心忡忡,为了扭转如此紧张的局面,唐代宗命刘晏掌管漕运,广德二年(764)第五琦、刘晏重开汴河。刘晏改进裴耀卿的分段漕运法,规范原来松懈的管理。刘晏制定的漕运制度是:按江、汴、河、渭的不同水势分段运输,“江淮之道,各自置船,淮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6]卷53 P1368,并且“分吏督之”[8]P19,运输过程中组织船队武装护送货船,又将成批转运物资的船统一编组,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以便统一集中管理。同时还依据各段河段的水性建造不同结构的航船,如在汴河上建造“歇艎支江船”[6]卷53 P1368,共二千艘,每艘载重一千石。经刘晏改革后,运输效能增加,运费大为节省,“繇扬州距河阴,斗米费钱百二十。……米斗减钱九十……轻货自扬子至汴州,每驮费钱二千二百,减九百,岁省十余万缗”[6]卷53 P1368,“无斗升溺者”。大部分史料都夸赞刘晏的改革,但是《漕运通志》中丘式通过一系列的数据阐述了“无斗升溺者”略显夸张,四处转运,“何以能无溺哉”[8]P222。说明刘晏的漕运制度有一定的缺陷,还需要再次改进。
唐宋时期汴河漕运管理探析(3):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69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