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良广告的概说
随着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广告在人们的生活中日显重要,然而由于竞争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现在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不良广告。不良广告的出现不仅造成了广告行业秩序的混乱,而且也对刊播不良广告的媒介产生危害。那么何为不良广告呢?
(一)不良广告的界定
广告,简单的来说就是“广而告之”。广告作为一种商业讯息,是广告主通过花钱的方式,为了达到某种需要,借由一定形式媒体的传递,广泛并且公开的向公众传递信息。广义的广告包括两类,非商业广告和商业广告。非商业广告,是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广告。如社会事业单位、政府行政部门乃至个人的各种声明、公告、启事等等,主要目的是把信息传递给受众,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狭义广告仅指商业广告,通常是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沟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
不良广告大多是存在于商业广告中,本文仅以商业广告为基准进行分析和评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管理条例中,对不良广告的现象均有明确的要求和确定。从相关法律文献中,我们可以归纳整理出对不良广告的评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首先规定了广告的基本原则。《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把不良广告概括为:虚假、违法且违背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
“不良广告是向受众传播不正确的消费取向和价值观念,传播过激、低俗不文明的信息,传递的信息内容与事实内容不相符合、刻意误导受众,以宣扬低级趣和腐朽的生活作风为手段”, 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并给受众和社会带来许多危害,缺乏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追求利益至上并且影响广告行业健康正常发展的秩序的广告。
(二)不良广告的分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广告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通过媒体播放广告塑造品牌、拉动产品销售,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广告所能够带来的巨大利益是不良广告涌入媒体的本质原因所在,根据上述对不良广告的判定标准,本文针对“违法、虚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的内容将不良广告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违法广告。“违法广告指的是违反我国广告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的广告违法活动,并且损害了广告受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我国民法规范依法承担法律后果的广告的总称。”
国家对于媒体发布广告的审批有完整的法律规定,如医药广告必须要有药监部门的批文,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等等。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政府的事前监管很难落实到位,甚至是不作为,缺位。
因为媒体对于广告具有一定得审查义务,媒体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会放松广告手续的审查,导致手续不全或者没有审批的广告出现在媒体上,形成了本文所说的违法广告。
其二,虚假广告。虚假广告俗称假广告,就是指广告所传递给受众的内容是不真实的并且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取向的信息传播活动。一是指商品所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实际的商品质量产生差异,甚至相违背;另一就是指也许会使受到宣传影响的大众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不正确的判断和错误的联想,从而来影响受众的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企业出于商业利益,发布的广告尽管不违法,但是会夸大其词,以图误导消费者,促进市场销售。而媒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会不管不问,甚至为其说好话,误导消费者,导致虚假的广告信息出现在媒体上,形成了虚假广告。 浅析不良广告对媒体的影响+文献综述(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3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