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媒体的概述及县级电视台的界定
(一)新媒体的概述
新媒体,即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新媒体的传播技术手段多样,包括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等,传播途径多为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与传统媒体单纯以报纸、电视、广播为媒介的传播方式大不相同。
新媒体尚没有确切的定义,但一些权威的专家学者对于新媒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清华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 而新传媒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斌则表示,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除了权威专家学者的观点,从媒介的发展历史来看,“新媒体”是伴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一直变化的。例如:广播最先出现在1906年12月24日,即圣诞节前夕的晚上八点钟左右,这比报纸的出现晚了近三百年,在当时是“新媒体”;第一次有图像的电视,是1925年苏格兰的贝尔德公开展示他制造的一台机器,成功传送了人的面部活动。相比于广播而言,电视是新媒体。
所以,新媒体是以新技术为支撑的,具有创新性的传播媒体形态。在当前时代,新媒体就是基于信息电子技术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电脑终端、手机终端、微博微信、数字电视以及各种移动终端在内的传播新形式。新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有以下明显的特征:理念上的革新,受众不需要坐在家里或者办公室里,全天候都能获取想要的信息。移动性更强,更贴近受众需求;以人为本,迎合了受众娱乐休闲时间碎片化的需求,同时重视个性表达。即受众能通过新媒体获取信息,同时也是信息的“生产者”;新媒体以市场为主导,往往能引导信息热点,并产生巨大的反响;新媒体所传播的信息,多为多媒体形式,不局限于单纯文字或者视频。
(二)县级电视台的界定
县级电视台指的是我国行政区划中县(市)级的地方性电视媒体。县级电视台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它作为我国广播电视系统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在上个世纪90年代达到数量上的巅峰。 1983年3月,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于北京召开,这次会议规定了中央、省、地(市)、县(市)“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事业方针,即中央39号文件。这次会议形成了我国行政区划化的广播电视发展格局,也是县级电视台的由来。县级电视台就是在此时得到大力发展,截止到2007年年底,我国县级广播电视媒体共有1932座,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行政区划。
然而,县级电视台处于国家统一的媒介政策之下,自身机制先天不足,导致其在内部管理、适应市场以及功能的发挥上极难成熟。同时,新媒体迅猛的发展,使得媒介往产业化、市场化的方向越走越远,竞争激烈,县级电视台在这种残酷的生存环境中现状堪忧。不仅如此,由于资金、技术、人才等外在条件的限制,我国县级电视台正处在发展滞后的困境。综上,县级电视台有以下几个特征:总覆盖面积广大,覆盖了我国绝大多数的县级地域; 作为基层电视媒体,传播范围比较狭隘,具有明显的县级地域性;与市级省级、甚至是更大的电视台相比,明显存在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上的短板;在媒介市场化的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二、县级电视台面临的现状
因为资金、技术、人才等原因的限制,县级电视台在多方面都存在很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新闻节目质量偏低、节目形式一成不变、广告内容夸张低俗、不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 新媒体时代下县级电视台面临的现状及发展策略(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5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