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美国文化浪潮的冲击,在1993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法国政府最先提出“文化不是一般商品”、“文化例外”的概念,反对文化市场的自由贸易和文化入侵。而为了实现国家传统文化和新兴文化的均衡发展,法国政府对内坚持“文化民主化”原则以保持民族文化的创意活力,对外奉行“文化多元化”原则,反对美国的“单边文化战略”,同时积极开展文化外交,并着力塑造城市文化软实力,以保护本土文化纯净性进而提升其国际竞争力。日本在经历上世纪80年代长期的经济疲软后,意识到文化产业的的巨大潜力,开始重视文化产业的的发展,并加快了向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日本首相中曾根提出“建立文化发达国家”的战略构想,努力使日本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文化基地。1995年,日本文化政策推进会议发表题为《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策略》的报告,明确提出“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2001年,《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的颁布,为日本实现文化艺术立国、振兴文化艺术的提供了法律保障,确立了文化战略在日本战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随后,日本又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目标是力争在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强国。 发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与启示(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69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