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概念界定
要了解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概念范畴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个人信息。对于个人信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界定。欧盟各国基本上都采用了欧盟95指令中的定义,即个人数据是指任何与已经确认或可以确认自然人有关的信息。 美国的《隐私权法》将个人信息定义为: 有关个人情况的单项、集合或组合,包括但不限其教育背景、金融交易、医疗病史、犯罪前科、工作履历及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代号或其他属于该个人的身份标记,如指纹、声纹或照片。 2013 年 2 月 1 日,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正式出台,该指南对个人信息进行了定义: 可为信息系统所处理、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该特定自然人的计算机数据。
综合所查阅的资料,笔者认为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是指个人所拥有的可识别本人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网络上的各种个人资料,这既包含了传统个人信息的电子版,如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也包含随着互联网技术伴生出来的特有个人信息,如各类社交网站的账号、密码、网页浏览记录等,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二)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特征
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与传统的个人信息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由网络的自身特点所决定。依托网络这个特殊载体,个人信息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外延广泛。传统意义上的个人信息主要是指能够辨别个人特征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等;而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外延更为广泛,除了传统的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延伸到个人网络活动信息,如网页浏览记录、社交网站账号密码等;个人网络空间储存的信息如云相册等。
第二,数字化。传统的个人信息主要是以纸质为载体,用文字记录的方式来储存信息;而自从有了互联网,网民们的所有信息都是通过计算机将信息用数字1和0进行编码,然后储存在数据库中,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实际就是数据化了的个人信息。
第三,具有商品属性。传统意义上个人信息的填写主要是为了记录留档方便查档使用,档案有专人管理,不易被泄露和扩散,且即使被他人获取能产生的价值也不大,因此很少有人通过信息买卖来获取利益。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的开放性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个人信息的收集更方便,促使个人信息具有能够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价值,即使是普通的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也具有了一定价值可被出售给广告商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第四,易收集性。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收集非常容易,主要有以下两种体现。一方面,一些专业信息收集软件的出现使得信息的收集更加方便,例如,大多淘宝商家都会使用Cookies追踪软件,查看消费者浏览记录,收集消费者信息;另一方面,随着各种网盘的出现,网民会自愿将自己的各种信息比如照片、生活记录、视频等隐私放置在网盘里,全民参与“帮助”网站收集用户信息。
二、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表现形式
在网络环境下,由于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带来巨大利益,所以个人信息常常容易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目前,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网购中个人信息被不合理收集
在信息化时代,各种电子商务网站蓬勃兴起,了解客户需求是经营者们的首要任务,因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便具有了商业价值的。据统计,截止2013年,我国网购人数已达3亿,巨大的客户群促使各类经营型组织开始使用各种手段不合理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网民对自己信息的控制权和知情权。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和网民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大多数网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购时已经泄露无遗了。当消费者在浏览商品时,商家所使用的追踪软件就把消费者的登录信息以及消费喜好记录下来了;当消费者在下订单时,商家就得到了消费者主动泄露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这样消费者的基本信息便主动泄露了;当确定支付时,消费者需要使用网银或支付宝,而在这个环节,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病毒监控,导致银行卡信息泄露,可以说,网络购物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信息泄露。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个人信息被不合理收集导致消费者信息泄露,从而使消费者面临大量垃圾广告的侵袭,给消费者生活带来了困扰。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研究(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6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