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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谈话类节目主持人话语权探析(5)

时间:2016-12-04 22:36来源:毕业论文
(二)妄自论断充当专家 主持人对话题妄下断论现象在著名电视机构中的品牌节目中比较常见。主持人依仗电视机构的名望和声誉,再加上自己也是名声


(二)妄自论断充当专家
主持人对话题妄下断论现象在著名电视机构中的品牌节目中比较常见。主持人依仗电视机构的名望和声誉,再加上自己也是名声在外,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在节目访谈过程中夸夸其谈,尤其是在专业性和科学性较强的节目中,主持人也是傲气十足、自信满满的样子,对专家学者缺乏应有的尊重和礼貌,并且对各种学界尚未定论的学术或专业问题妄下论断,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面对如此强势的主持人,嘉宾和观众也只能唯唯诺诺、随声附和,电视节目变成了主持人炫耀自己才华的个人秀,失去了节目原本的意义和价值,这种强权话语权完全反应了主持人的浅薄,缺乏礼貌。敬一丹主持《一丹话题》的定位是:经济话题要由主持人引出,但不能把话题说得像经济学专家,让观众听得很艰涩;而要以普通人的语言去解释,以平常话去表达,找到贴近观众的切入点。因此主持人在节目主持中应找准定位,不妄自充当专家而贻笑大方。
(三)言论过激有失客观
电视节目作为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以其广泛的受众优势发挥着其他媒体所难以替代的优势,是报道新闻、宣传国家政策、监督社会公共实务和传播信息的重要舆论阵地。电视节目内容和话题的价值对社会公众具有重大的影响性,节目主持人在引导话题的展开和深入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有些主持人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忽视生活和工作的界限,将生活中个人化、情绪化的言辞带入到节目主持中,更有甚者将自己幻化成理性和争议的代言人,在节目中用情绪化的言辞、狠毒的语调和喋喋不休的语气谴责社会的不公,批判道德的沦丧。例如在关于食品安全问题和毒奶粉的节目中,部分主持人就情绪激动,言语刻薄,发表了一些“杀一儆百”、“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过激言论,将公众节目变成了私人表达空间,更加激化了民众的不满情绪,这种行为既不利于缓解民众的紧张心理,也不利于文护社会的稳定。主持人可以有自己的情感表达,但并不代表主持人可以肆意表达自己的情感立场。主持人应当适度把握自己的情感和情绪,不做无病呻吟之事,不说哗众取宠之话,必须充分考虑到传播效果和受众的情感接受,避免引起观众的不满。
电视节目主持人话语权的滥用是对节目话语权的异化、私有化和庸俗化,它不单纯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了舆论导向、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等问题。 在节目播出中主持人出现话语权滥用问题,它不单单损害了自身的形象,也会影响电视节目和电视台的声誉,更重要的是话语权滥用会导致公众对电视节目的不满意和不信任,其危害性不容低估,必须引起传媒工作者的重视。
四、电视谈话类节目主持人正确使用话语权的措施
随着电视谈话类节目的不断增加,节目主持人队伍不断壮大,但由于缺乏专业培训或者综合素质不高等原因,出现了一批滥用话语权的主持人,引起不少业内人士的担忧,面对广大受众不断提高的审美标准和要求,主持人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把握好节目话语权,向观众展现出电视节目的价值与内涵,也充分的展现自身的人格魅力,满足广大观众的需求。广大节目主持人要把握好节目话语权,必须积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建立平等意识,摆正与嘉宾的关系
主持人作为电视节目的“主人”,应当以真诚的态度拉近与嘉宾的沟通距离,谈话类节目主持人经常面对各式各样的嘉宾以及观众,这需要主持人建立平等意识,摆正与嘉宾和观众的关系,无论是面对专家学者、政府官员,还是面对平头百姓,主持人都不能滋生自卑感或者优越感,而应当以一种平等的心态与嘉宾和观众沟通。主持人要始终建立平等的思文和意识,不能搞话语霸权,对嘉宾和观众颐指气使。在谈话类节目中,嘉宾往往是话题的当事人或某一话题的权威人士,他们的发言更具真实性和权威性,观众在乎的也是嘉宾的观点,此时主持人应当摆正心态,与嘉宾平等交流沟通,必要时可以允许嘉宾更多的话语自由。作为谈话类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要善于倾听社会不同阶层的声音,善于接纳不同的观点, 做到公正之言却不偏激。 电视谈话类节目主持人话语权探析(5):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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