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者蔡雯将媒介融合定义为“在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各产业在经济利益和社会需求的鼓舞下通过合作、并购和整合等手段,实现不同媒介形态的内容融合、渠道融合和终端融合的过程”,并且包含“内容的融合、渠道的融合、终端的融合”三个方面[2]。目前国内外对“媒体融合”并无统一的定义,大体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从狭义上讲,“媒体融合”指不同的媒介形态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媒介形态;而广义的“媒体融合”则包含一切媒介及其相关要素的结合、汇聚和融合,如媒介形态、传播手段、所有权、组织结构等要素的融合[3]。
市场的需求决定着媒介融合的现实的价值;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技术力量决定着媒介融合价值的实现,没有技术作为基础,媒介融合将无法得以实现。在市场需求,技术的影响下,媒体融合推动了电视生产的变革,而电视的生产变革是为了更好地顺应媒介融合的趋势。国内外学者对于媒体的生产变革也有一定的研究,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媒体,例如:广播电视、报业等;新兴媒体,如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等。
媒介融合的业界研究和实践研究较为饱满,但当中不乏重复和低质量的观点。这里所说的媒体变革,一方面是指传统媒体受到新媒体的冲击后,在业务实践和方式上面的变革;另一方面是指传统媒体所面临到的产业化升级、集团化转型问题。
对与媒介融合所产生的利弊,众多学者也有一定的分析。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媒介融合有其正面影响,有效的媒介/媒体融合可以推动传媒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促进传统的传媒产业的规制改革。同时,媒介/媒体融合有利于拓展和传媒产业的盈利模式。而且随着数字化、虚拟现实等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之间的融合成为传媒行业业发展的大势。
在媒介/媒体融合的实施方面,胡正荣提出,传统电视媒体需要用互联网思维改造自己的思维理念,并分析了媒体融合的三个阶段,提出了相应观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需要打造融合媒体技术体系、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以产品为导向、同时还必须进行组织重构并建立融合的机制体制[4]。即“互联网+”上的电视媒体融合传播需要极其重视媒体与用户间的关系,电视节目生产创新的活力与动力源于受众,而且要以受众为切入点。除了把握内容的核心竞争力外,喻国明认为,还必须在渠道、产品、服务等方面大作文章[5]。
互联网的生态是以观众为中心的,有鉴于此,电视媒体就需要做出重大变革,改变原有的播出渠道使之成为类似于新媒体的互动平台。许多学者也进行了经验性的描述,李黎丹提出,在互联网+时代,“电视”将会被重新定义,作为新的元素被重新结构和整合[6]。周庆安、黄璐提出,新型媒体则可以利用自身的新锐理念建构新的内容生产模式,并且指出在内容层面,观念、方式、表达形式如何转变[7]。
电视媒体融合发展中需要把节目打造成平台,并且进行价值创新,特别是需要以内容为核心,变信息传播为价值激发,以一线生产运营为产业链的重心,从电视台的节目制片人转型成为媒体产品经理人。未来电视媒介的发展已不是简单地将电视台的内容与互联网技术的简单的相加,而是需要在硬件、软件、服务、渠道等众多方面实现跨媒介传播[8]。
以上学者对于媒体融合都有一定研究,本文将以为基础探讨媒体融合背景下电视内容生产的变革之道。 互联网+电视媒体融合的生产变革节目创新的微观视角(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94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