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我国,人们对法律推理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研究进路:一种是从法学视角研究,可称为“内行式”研究,研究者讲的多是法言法语,运用的是法律思文方式;另一种是从逻辑学或哲学视角研究,可称为“外行式”研究,讲的多是逻辑符号,运用的是逻辑学的思文方式。但在对法律推理概念的认识和界定,都存在着明显的“泛化”倾向,这种“泛化”的研究占据着法律推理研究的主流,且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西方学者对法律推理的认识和界定同样也没有达到普遍的共识:18、19世纪形式主义的逻辑推理说占主导地位,20世纪以来,形式主义的法律推理说几乎受到了各种法学流派的批判,在批判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分析推理+辩证推理说”、“实践理性推理说”、“理性重建推理说”、“法律解释推理说”、“内部证成法律推理说”等。4445 法律推理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1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