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英国、澳大利亚为例,对“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概念研究、老年人社区照顾的供给研究作以简单综述。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概念的研究英国是最早提出社区照顾政策国家之一,英国政府在1989年的一份社会福利白皮书中首次界定了“社区照顾”的概念。多年来,国家政策中“社区”概念的要素发生了一些变化,从强调由社区里的代理机构而非福利机构照顾老人,到强调由社区提供照顾 (care in community to care by community)。撇开使用什么术语来概括各国的照顾手段,各个国家关于老年人社区照顾的政策基本要点是很简单的,即:老年人社区照顾是对需要帮助的居家老人提供尽可能长期的照顾。老年人的社区照顾通常是指通过非制度性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照料和安置,对老年人的社区照顾服务包括家庭清扫,贴身护理(洗澡、穿衣等)、膳食、在中心的日间护理等。5698
(2) 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供给研究
英国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供给。根据埃斯平•安德森的福利国家类型的划分标准,英国的社会福利体制是一种“不稳定的方式”,既具有普遍社会民主类型的特点,也具有某些选择性的自由主义类型的特征,是一个低福利开支的国家。该福利体制的影响下,老年人社区照顾服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第一,社区照顾资金的构成。英国的国家保险退休系统只提供最低养老金,但英国的职业私营养老金是欧洲最大的基金,由于政府的鼓励,个人养老金的市场正在增长。英国国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NHS)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民收入,他向使用者无偿提供长期住院服务和家庭护理,然而日常生活服务、家庭照顾护理和其他社会照顾项目需要根据收入付费,因为这些项目的服务可以通过地方社会服务部门向公共机构和独立部门购买。
第二,家庭照顾的提供。关于家庭照顾,英国直到1968年医疗卫生服务与公共医疗卫生行动法案出台以后,才有详细而明确的立法。在此法案的框架下,国家授权地方政府改善老年人的福利,家庭照顾服务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家庭护理则由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来负责。在20世纪80年代,非正规照顾作为政策强调的标准,并且出现了一种新的护理方式,即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为居家照顾提供服务,并打破了老年公寓和护理院之间的比例平衡。为发展家庭照顾,政府还鼓励基于预计需求,提供富有弹性的一揽子照顾服务,并支持非正规照顾者。
第三,家庭之外的医疗卫生服务。英国政府曾明确指出,应优先保障老年人、患有身心障碍和其他疾病的人员的服务资源,但事实上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这一首要工作被控制成本的政策所抑制,紧接着出台了《改善健康状况》的政策白皮书。1990年,全科医生(GPs)开始为75岁以上的病人提供年度健康检查,同年实行了国家医疗卫生与社区照顾行动法案,尝试借助购买、提供环节两分法以引进有序的竞争。独立核算的国家医疗卫生部向医疗点提供信托资金,改革的另一组成部分是建立了全科医生制度。该制度建立于1991年,重点是完善医院和全科医生,而不是增进健康事业。
第四,日间看护、娱乐与教育。在英国,福利日间看护的最早发起者是志愿组织,从1945年开始,他们还承担了日间中心的管理工作和俱乐部的组织活动。在1969年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医疗卫生行动法案的框架下,地方政府开始致力于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确保法定机构对日间看护和娱乐休闲等活动的供给。在90年代早期,虽然促进日间照顾不断发展是社区照顾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英国文书局),但大多数地方政府由于资金的限制,无法实现预定的目标,因为在许多地区,如果建立新的体系就必须增加对日间中心、食物、运输等项目的财政投入。 居家养老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