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失独家庭问题的出现,我国政府、有关专家以及社会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且积极商量对策,以此来尽量弥补和完善失独家庭功能,以达到让失独家庭成员调整好自己精神状态、恢复心理健康,重新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的目的。33352
黄建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现状提出了存在的缺陷:首先,国家对失独家庭救助所形成的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表现出了残缺和失衡的状态。包括对于失独家庭的救助标准偏低而且执行不到位;相关政策和制度为失独老人的养老和医疗设置了重重“门槛”;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制度框架严重缺失。 论文网
黄英男认为“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应该是政府主管部门首当其冲的,多措并举,组织并且建立起失独家庭救助的“社会保障网”。其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做好主导和引领工作,将现有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做到最大程度的建立健全。 再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失独家庭的社会管理、组织和激发社会的活力,群策群力,攻克难题。
余涛独到地开辟了新颖的价值理念和解决框架、方法和技巧以及承担角色和服务的多元性等特征,使社工的独特优势在助人工作中与一般助人活动明显区别开来。他认为,对失独家庭进行访谈非常艰难,重新提及失独群体的往事是非常痛苦的。对于一般的志愿者来说,他们是无法处理突发的情绪问题的。
余华在社会工作的领域上倡导社会工作价值观,呼吁对失独家庭的尊重和理解,并帮助失独家庭增权赋能;倡导社会政策合理化,失独家庭的利益最大化,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去解决失独家庭问题;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为失独家庭提供帮助,并促进其能力的提升。
王文静提出要从社区内部的组织层面的中观系统角度介入。她认为,通过有效的邻里参与互动,完善社区环境,健全社区组织功能能够有效的满足失独家庭群体的需求。 她认为,满足失独群体的需求是解决失独家庭老人现状的一个突破口。通过完善的社区功能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的帮助和关心是可以改善失独家庭的心态的。
邢启顺认为,造成失独家庭现状严重性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严重缺位。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政府扶助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将更多的责任赋予政府和社会组织,并且要最大化提供失独家庭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社区救助体系的公共平台,让其在失独家庭问题上起到一个基础性的作用。
胡叠泉则重点强调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保障力度。他认为,要建立国家计划生育补偿责任机制,按照5:4:1的资金比例由国家、地方政府和独生子女家庭共同承担。同时,重申保险对失独家庭的补偿作用。所有的法律保障就是为了让失独家庭群体能够解决养老问题,保证老有所养。
孙炜红在失独家庭问题上有着宏观的观点。他认为,失独家庭现状很不稳定的原因和城乡扶助标准差异化过大有着极大的关系。他认为失独家庭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群体,然而在此基础上又得不到公平的补偿对待,这是会极大影响失独群体情绪稳定的,甚至会波及到社会稳定。首先,在经济上要缩小扶助标准差异,形成稳步增长的经济扶助机制;其次,国家及各级政府要实施城乡统一的扶助标准,从实际上提高对农村落后地区的重视,这也是人口均衡发展理论的体现。
陈华认为,社会应该给予失独群体更多的理解和关怀。他认为,对于社会对于失独群体还是存在着歧视和排斥现象的。这一现象是绝对不利于失独家庭重新融入社会的。陈华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用来改善这一现状。首先,政府应该倡导社会成员去关心和帮助失独群体,消除歧视心态,促进社会平等对待适度人群,为失独家庭更好的融入社会大环境创造环境;其次,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要提高对适度人群的帮助质量,引导失独群体走出心理困境,促进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邻里关系的建立; 最后,社会组织要扩大服务领域,扩展服务类型,优化服务质量,多方面的展现出社会对失独群体的友好态度。 失独家庭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30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