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自行车常用于娱乐、健身、购物、短距离出行、供外地游客旅游及与大容量公共交通接驳等。在我国则主要用于短距离出行的代步工具。国外发展现状
(1) 丹麦-哥本哈根
国际自行车联盟(International Cycling Union)将丹麦哥本哈根命名为2008年至2011年世界首个“自行车城市”,在丹麦的交通规划中,自行车与其它运输系统享有同样的地位及预算,例如在2002年的道路建设预算中,就有三分之一的预算用在自行车道的建设及改善上。根据哥本哈根建设法规的一项新规定,城市中主要道路都要开辟自行车专用道。目前City Bike有:
●2000台公共自行车7338
●110个停车格
●一间City Bike专用文修站
●4个行动文修站(于每个停车租借垫文修)
(2) 法国-巴黎
巴黎实施PBS。首批投放1万多辆自行车,设立750个租车站,至2007年底已有2.06万辆自行车散布在全市1450个租车站,这意着几乎每200 m就有一个联网租车站,使用者可方便地租赁,使用完毕在任一联网租车站都可归还。
在巴黎要租自行车需先领表格填报申请,向租赁站提供162欧元预付押金或者信用卡以及个人资料。租车人按一天1欧元、一周5欧元、一年29欧元三种形式交纳定金办理租车卡,然后就可在自行车出租点用卡租用自行车。如果每次使用车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可享受免费骑车待遇。但半小时到1小时要收费1欧元,1小时到1个半小时再加收2欧元,超过1个半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为4欧元。这种逐渐加价的收费是希望骑车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车就近送回出租点,以方便他人使用。同时提倡“随用随骑、骑后速还”的用车理念。由于巴黎市居民使用自行车的大多数车程不超过30分钟,这项“自行车城市”计划等于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服务。巴黎出租自行车车头有放东西的篮筐,并配有防盗锁。每辆车上都印有“骑车公约”:我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遵守红绿灯和停车标志,不骑车带人也不骑车逆行。
(3) 荷兰
位于西欧的荷兰,全国人口1600万,自行车的拥有辆高达1700万,为此,有人说荷兰的"国骑"是自行车。多年来,为保护骑车者的安全并激励、促使自行车成为重要交通工具,荷兰政府采取了许多有效政策。
第一,政府在修建道路、制定交规和道路管理方面对自行车的行驶做了特殊规定,荷兰法律规定,道路设施不能截断主要自行车道,城市建设不能给自行车交通造成不便;各城市都辟有专门与交通主干道隔离的自行车道,汽车被禁止驶入自行车道,就连机动脚踏两用车也不允许驶入;许多城市自行车较机动车拥有绝对的道路使用优先权。自行车专用道被漆成红色,地面上有大型白色自行车图案,车道旁还有白底红字方向标,非常有利于人们的视觉辨认。对于自行车专用道路的修建,交通部制定了统一标准。路面至少要宽 1.75 米 ,建议宽度为 2.5 米。双向自行车道的宽度至少为 2.75 米 ,建议宽度为 3.5 米。
第二,自行车道路网遍布全国。国家自行车总体规划明确提出,5公里以下的出行尽可能放弃机动车而改用自行车,从家到轨道交通车站,自行车是最合适的交通工具。荷兰已经形成了自行车道路网,总长3万多公里的自行车专用道路,占荷兰全国道路总长度的30.6%,居世界第一位。
第三,公共交通与自行车交通设施连接。荷兰的火车路网覆盖全国,许多荷兰人在一个城市上班而居住在另一个城市,早晚需长途旅行。荷兰政府大力鼓励火车和自行车交通衔接,铁路公司在全国351 个车站都设有100多平方米的自行车存放处。上班族一出火车站就能骑上自行车上班或回家。地下或多层自行车停车场被广为利用。同时,许多火车站旁都有自行车出租处,每天租金一般不到45元人民币,凭有效火车票还能获得一定的优惠。办理手续时需交250元至900元人民币,并出示身份证明。 国内外公共自行车发展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5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