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础安全建设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法》或有关的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安全的责任主体,在法规中,应明确本单位的工作责任主体,经营者必须要对安全负责,而设定多经营主体的,其公共安全必须由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承担具体的公共安全责任。8062
存在事故隐患,而不得到重视。为消除隐患,应当建立事故隐患紧急预案,同时安全管理协议缺乏约束力,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从全国多年来发生火灾的深刻教训来看,大量火灾是由于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所造成的,具体表现在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低下,常常违章用电、用火而导致火灾事故。由于线路老化、临时线路过载、电器使用不当、橱窗柜台内镇流器散热不良等因素造成的火灾也非常多见。[1]
国外商务楼安全管理研究现状
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提交了一份长达1万页的报告草稿中,明确指出了调查人员在检查了美国的电梯、消防系统、逃生楼梯等设施及应急预案后得出结论,提高大楼的安全防范措施十分必要。报告将美国现行大楼安全标准形容为“一个世纪前”制定的,因此无论在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测试、安装防火装置、电梯性能和对楼内人员进行应急逃生自救训练方面都存在缺陷。
日本的一些大楼里开始使用灭火机器人,一旦发生警报,机器人可以替代人类消防员进入危险的火场灭火。但是这种机器人还没有救人的功能,指挥起来不太方便,所以只能用作小型火灾。[2]
发达国家的商务楼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安全标准滞后,也没有系统性的管理和研究。那么我国商务楼安全管理更是处在萌芽阶段,安全还是比较严重的问题,所以对于商务楼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国内外商务楼安全管理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6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