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支持的介体。即社会支持的内容和手段。社会支持的内容主要有满足自尊需要的支持,即有利于提高个体自我价值感的言语或行为;信息支持,即有助于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指导;工具性支持,如分享、实务帮助和其他形式的亲社会行为;陪伴和共同娱乐;情感支持,如向身处困境的人们给予情感安慰。
从社会支持体系运作过程看,社会支持网络有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两种形式。制度化形式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支持方式,如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政策以及各类应急性的社会救济以及送温暖工程等等。这种支持方式有一定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但涉及的支持面不宽,支持的内容较为单一,社区成员的参与程度不高,特别是很难体现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网络结构虽然稳定,但是网络辐射不强且呈单一方向。非制度化形式是社区工作调动社会资源,发动社区群众自发组织的互助互帮网络。这种形式下人们的参与度高,社会资源渠道较多且容易整合。由于人们置身于该网络中,更能体现双向或多向的社会网络支持效果 。
关于儿童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方法,目前主要有直接观察法、自我报告法、母亲报告法这几种方式,每种方式都有自身的优缺点,因此在进行不同的研究调查时要注重研究方法的选择。
(1)直接观察法:是指对所发生的事或人的行为的直接观察和记录,在观察过程中,调查人员所处的地位是被动的。儿童的生活空间相对来说比较狭小,他们常常集中在有组织的集体,如教室、游戏小组中,这为直接观察儿童的社会交往状况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条件,往往可以获得比较客观的资料。但是,观察所搜集的资料只能反映某种人际联系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特定情景下给予儿童支持的情况,不能反映儿童在更大范围内的人际交往状况。
(2)自我报告法:是指通过与儿童的直接交谈来了解儿童的发展状况及需求。由于这种方法一般要求被试具有一定的言语理解和表达能力,因此在儿童研究中较少采用。但是,通过与儿童的直接交谈,往往能获得其它方法所难以获得的信息,因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呼吁并开始尝试运用直接访谈的方法对儿童的社会支持进行研究。研究实践也证明,在降低测验题目难度和增加测验过程具体形象性的情况下,采用自我报告的方法研究儿童的社会支持是比较可靠的。
(3)母亲报告法:是指由儿童的母亲(或其他主要抚养人)报告孩子的生活情况,比如孩子经常与哪些人有来往,孩子存在的健康问题,具体的物质或者精神需要,受到的伤害等等。这种方法可以比较直接、客观地描述儿童的实际情况,但也可能受父母对孩子监控程度、了解程度,以及父母自身态度、能力等主观因素的制约,使观察结果出现一定的偏差。
由以上的文献资料可知,国内外的学者对儿童社会支持体系有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对支持体系内的主客体、系统特征、作用模式等多方面都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虽然从不同学科角度所做的分析在具体内容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但是这些阐述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说这几个方面的研究对于各国完善自身的社会支持系统都具有指导意义,推动了相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学者需要不断地将这些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整合,最终与自身国家的发展实际结合起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已有的这些理论也逐渐暴露出了不足的地方,一方面主要表现为已有的关于儿童社会支持体系方面的研究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层面的探讨,而缺乏对社会支持的过程及实践的研究,也缺乏与社会工作专业结合起来的研究,这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的实践需要。另一方面,虽然国外已经发展了多种社会支持体系,但是这些模式并不适合中国的经济、文化背景,如果想要运用这些模式的话还要进行研究和不断的改造。 儿童社会支持系统国内外研究现状(2):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8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