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宗旨
长期以来,音乐教育课程目标指向单一的认知领域,把课程视为知识,视为学科。这样片面,单一的课程观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弊端,它加重了音乐教育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性,课程实施强调死记硬背、被动学习、机械训练,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等一系列问题。就像有人对《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等传统音乐的经典有所了解,甚至在中学也欣赏过,但是有很多学生并不了解我国的音乐史的知识。注重音乐教育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共同而又各具特点的课程总目标和学习目标。新的课程观是建立在对传统 “知识本位”、“学科本位”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突出 “以人为本”和强调课程的整合。因此确定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位一体的课程标准之中。通过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的整合,从而促进教育中心的转移。具体来说有这样的内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中心点,贯穿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学生美好的情操和健全的人格逐步得到培养。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适当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结合教材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中选择主题鲜明、风格性强、旋律优美的作品介绍给学生。如山西民歌《刨洋芋》的生动、淳朴之美;云南民歌《弥渡山歌》的含蓄、飘逸之美;内蒙民歌《牧歌》的开阔、自由之美等传统音乐作品。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音乐教育教学中,要强调音乐情感的感触,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试论中国传统音乐在中小学音乐课堂的定位与传承(2):http://www.youerw.com/yinyue/lunwen_33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