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述
1.1 概念界定
郊野公园一词译自“country park”,其概念最早在英国提出,首个郊野公园于1968年在英国建立。在英国,郊野公园是指定为人们提供参观和游憩的郊外区域。它有两个目标:保护自然及供人游憩,前者的意义比后者更为重要。《韦伯斯特字典》中郊野公园的定义为:权属于政府,区域内主要进行风景资源保护、动植物保护、自然及人文资源保护的区域;《旅游与游憩规划设计手册》(中译本)的定义是:在城市边缘区,土地比较便宜和容易获得的地区。有些学者认为“country park”一词为国家公园,并将郊野公园定义为国家公园的一种,但郊野公园一词并不符合学界公认的“national park”国家公园的定义[1]。
国内方面,虽然郊野公园的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有关郊野公园的概念,学术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的标准。1993年版《港澳大百科全书》将郊野公园定义如下:“一般系指远离市中心区的郊野山林绿化地,开辟郊野公园之目的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回归和欣赏大自然广阔天地和游玩的好去处”[2]。
有些学者从城市地理学角度对郊野公园进行了界定:易澄认为郊野公园即地处城市郊区近、中、远郊较大面积的原始状态的自然景观区域,是介于城市公园和自然风景游览区中间状态的园林绿地,是位于城市外围近、中郊区绿化圈层,与城市的绿点、绿块、绿线、绿片、绿带遥相呼应,有机组合构成完整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体系[3];张骁鸣从地理区位、资源组成、产品开发及客源构成方面界定了城郊型森林公园,并认为郊野公园与其所指一致[4];丛艳国认为郊野公园是指位于城市外围近、中郊区绿化圈层,具有较大面积的呈自然状态的绿色景观区域,包括人为干扰程度小的传统农田、处于原始或次生状态的郊野森林自然景观等[5]。还有一些学者从郊野公园的功能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彭永东等认为,郊野公园指城市规划区域内,已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保护城市生态用地为主要目标,以郊野自然地为主体,可供开展户外运动、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活动的开放性公园[6];许东新认为,郊野公园是在适当管理下,人们易于到达的乡村游憩场所,区位环境迥异于城市中心区,是在城市化地区为城市居民就近创造的一种具有乡村原始风貌的开放活动空间,为生活在高度人工环境下的城市居民就近提供一个领略乡村自然景观、呼吸新鲜空气、开展户外运动、放松身心、享受环境的场所,同时兼有自然保护、环境教育、社区交流的功能[7];洪崇恩提出,郊野公园是位于交通便利的市郊、让公众享受自然和文化乐趣的园林[8]。这一观点将郊野公园界定为园林,过于狭隘;对区位的界定也过于广泛,不适合每个城市的实际情况;其将文化乐趣作为郊野公园的一个特征,是以城市公园的标准来衡量郊野公园,不够合理。
从以上综述可以看出,国内关于郊野公园的定义有的过于繁琐,有的与森林公园等其他绿地形式混淆。因此,一个统一的权威的郊野公园概念有待深入探讨。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归纳总结
小结
国外对郊野公园的研究经历了由最初的关注其引导游憩需求的功能,到重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注重整体规划实施、设备和财政方面的管理,再到今天强调游憩者需求和生态保护并重的过程。而我国对郊野公园的研究源于对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随着国内郊野公园建设计划的启动,才渐渐有学者注意到游憩者的需求。所以,国内的研究虽晚于国外,但发展的趋势相似。国外对郊野公园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英国,总体来说,相关研究文献较少,几篇研究文献年代也比较早。而国家公园方面的研究却很多,其所以如此,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美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的更为成熟,相关研究也更成熟,为其他国家的研究提供了参考,而作为郊野公园发源地的英国,近年来才复兴郊野公园;二是国家公园的客源市场更为广阔,而郊野公园的客源主要为周边城市、乡镇居民,这使得国家公园方面的研究更有市场价值。国内研究的理论体系不够健全。首先,界定郊野公园的权威标准还未形成,这对学科体系的建立很不利;其次,国内的研究普遍有照抄国外经验的痕迹,创新的地方很少,未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理论体系。国内研究实证比重较大,虽然将他人的成功经验应用于实际是可取的,但是鉴于目前较为完善的体系尚未建立,因此在此基础上做大量的实证研究,尚缺乏可靠的依据。而且其实证研究中的一些建议及措施,在现实中的可行性也有待探究。国外研究主要从环境保护和游客体验角度,而国内研究集中在郊野公园本身的规划设计及生态功能方面,很少涉及郊野公园需求主体即游憩者,即使有学者研究了这一方面,研究成果也较为苍白和浅显。而游憩功能是郊野公园的主要功能,要充分发挥这一功能,对游憩者的需求的研究必不可少,故其应成为郊野公园研究的重要方向。 南京雨花韵郊野公园规划设计(2):http://www.youerw.com/yishu/lunwen_19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