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些,地球上的生物开始繁衍,直至出现了人,人的出现伴随着文化的产生。文化是指人类活动的模式以及给予这些模式重要性的符号化结构,文化表达的是人类的价值观和实践。它与人类的活动息息相关,它关系到各个地域的社会形态、风土人情以及生活、生产方式等。俞孔坚教授把景观定义为: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和物质所构成的综合体。它是复杂的自然过程和人类活动在大地上的烙印。[2] 这时自然景观有了人的介入,不同的自然景观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例如在云南地区,气候炎热多雨、环境湿润,形成了西南地区特色的吊脚楼;黄土高原上,由于黄土的垂直结理发育,促成了窑洞的产生。同时人类活动也会对原有的自然景观造成影响,比如开荒种地、围湖造田。因此人类文化与自然景观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了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景观——文化景观。因为自然环境具有地域特征与多样性,所以文化景观也是风格迥异丰富多彩的。(如图2.2)
城市景观的艺术化处理即城市景观艺术设计,它是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人们生存质量,创造理想生活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这样人物:城市景观艺术设计是一种旨在改在人类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方式,设计和引导社会和人的行为方式,创造适合人类生存的艺术化的环境的设计创造活动。城市景观艺术设计所设计的物质范畴主要经人类创造或改变而形成的城市建筑实体之外的公共空间部分。
2.1 城市景观艺术设计与城市景观形象的建构
城市景观形象系统具有多种功能。除去物质实体功能外,还具有许多非物质的功能。当它与人类审美意识相联系时,城市景观形象将作为视觉美的感知对象,并作为审美信息源而存在,需要表达它所应具有的审美功能。
人们对于城市景观形象的感受的差异性,不仅体现了城市景观环境被不同个体的直觉反应的结果,也反映了特定的文化、社会和哲学元素的标志。因此,城市景观的设计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现象,更是一种文化现象,也在映射人类精神的需求。城市景观形象作为一种视觉感知美的对象,“少”和“多”协调和对比的是人的视觉审美冲击的直接因素之间的关系。
无论是密斯的“少即是多”,或文丘里“少即烦恼”都是合理的内核。芦原义信说:如果以贫乏单调代替简洁,以堆砌繁琐代替丰富,这样的环境品质只能说是蒙昧粗俗的。[3]城市景观环境服务的对象时人,人是城市景观环境中最主要的,人们也需要各种城市景观和环境提供的体验和感受,如欢乐,舒适和愉悦,包括思维和自我创造的可能性。
在实际设计中,“少”和“多”之间存在一个变量的“度”。设计师需要研究通过对具体的服务目标和多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充分了解,才能让这个“度”有一个正确的把握。
在城市景观艺术设计,一般人都习惯于对“和”的协调,而不太能接受大对 “共鸣”式的对比。事实上,在一些城市的景观环境中的做法中,使用一定的对比手法往往能实现更高层次的协调结果。当然,如果不顾对象和环境的性质,盲目地简单地强调对比度,其结果会走向反面,最后的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事实上,运用适当的手法,无论是“少”与“多”,还是协调与对比,都是城市景观艺术设计对城市景观形象视觉的良性作为。汪裕雄在《审美意象学》一书中认为:合理地对视觉环境进行调节与强化,反映了人对环境的心理平衡的诉求。如同饱受战乱的人向往长期和平与安定的生活,而在生活中,人们又追求冒险和刺激。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苛刻的环境中人的精神紧张是平庸的生活秩序和自我激励对周围环境的缓和,是在混乱的生活中自我摆脱忙碌的方法。在城市景观艺术设计中追求视觉美感,迎合人们的这种多元的精神需求,建立起文化与环境对话的通道。 苏州工业园区致远广场改造景观艺术设计(3):http://www.youerw.com/yishu/lunwen_70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