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平静化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世纪,但交通平静化的应用却可以追溯到1910年左右。当时德国政府官员和当地居民联合在市中心建设了专供行人使用的街道。人们普遍认为机动车车辆对交通的负面影响降低社区宜居性,这种仅供行人专用的道路受到了民众的支持,这就是交通平静化措施的最初形态。22270
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在一份关于倡导保护交通弱者的研究中指出,交通平静的原理起源于十九世纪优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之间,当时城市中道路网络已无法满足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的需求。小汽车的无限增长,对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此,人们发起了限制小汽车增多的运动,最初的做法是将行人和机动车完全分离。
1976年,荷兰政府正式批准了“生活庭院”[6]项目,“生活庭院”是基于在社区内,机动车以低速行驶以便给交通弱者,特别是儿童与老人以优先通行权的理念。“生活庭院”计划的目的在于,让机动车驾驶员感觉自己是“入侵者”。在以后的十余年里,这种观点先后于德国、瑞典、丹麦、英格兰、法国、日本、以色列、奥地利以及瑞士等许多国家得到推广。至1990年前后,在日本有300条,在以色列有600条,而在荷兰与德国已有3500多条类似的街道。1991年,在荷兰城市斯文克和埃因霍温实施的两个大规模的试点项目发现“生活庭院”项目确实具有降低车速、减少交通量从而大大减少交通事故数的作用。同时实施交通平静不单使区域内事故量减少,对平静化区域外的交通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项目数据辨明,这次试验大约减少25%的交通事故。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荷兰政府采用限速30km/h的方法来降低机动车在居住与商业两用的街道上的速度,同时该项目运用了减少道路宽度、设置减速带、行人安全岛与各种交通标志标线等多种措施。项目结果显示,机动车速度降低,事故率下降,同时空气质量也有了大幅改善。但是有些居民并不认同这样的交通平静化物理措施,认为这些物理措施例如减速带不仅会影响行车舒适度,迫使机动车频繁的加速与减速,对车辆的使用寿命损耗较大,相应的也会产生噪音污染,对于公共交通与应急车辆也会有很大的影响。面对这些质疑,政府开始采用一种不同于传统物理措施的心理交通平静措施来减少交通事故率,利用机动车驾驶员产生的错觉来激发减速的反应。心里交通平静措施有两个原则:首先,营造有序的道路交通,机动车驾驶员能够将精力集中于道路本身,而不被红绿灯与交通标志信息困扰。然后,不对驾驶员施加强制的速度限制,却给驾驶员带来需要低速行驶的感觉。论文网
经多年发展与完善,诸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南非等国家都已经拥有成熟的交通平静化措施实施规范。
1.3.2 国内研究现状
虽然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应用交通平静技术,但是交通平静技术引入我国时间较短,其理念还未被我国普遍接受。国内对交通平静研究相对匿乏,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标准,尽管我国在交通问题上也应用了一些交通平静化措施,比如在一些校园与社区应用减速拱、减速带以降低车速保障行人安全;在道路交叉口设置交通环岛,强制机动车绕行,从而控制车速;有时候相似减速措施也被应用于一些乡村公路,但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平静化“以人为本”的概念并没有贯彻落实,它的设计原则、设计目的、实施的依据与交通平静化理念并不是完全一致,在国内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更不要说在高校校园里建立完整的交通平静化系统[7]。我国对交通平静的研究刚进入认知阶段,距离具体设计、安装、应用交通平静技术还有较大距离,交通平静化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交通平静化国内外研究 :http://www.youerw.com/zidonghua/lunwen_14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