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个选项全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标准答案:A 、合成大麻素类
早在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将氯胺酮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2010年,公安部和卫生部先后将4-甲基甲卡西酮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2015年,我国实施了《办法》,一次性列管了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017年又将卡芬太尼、U-47700等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制。2018年8月,根据《条例》和《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三部门将4-氯乙卡西酮等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截至2018年9月,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累计170种,如图2所示。除此之外,为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的快速增长和复杂变化,2019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2019年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至此,芬太尼类物质被我国整类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管制。
三、NPS犯罪在司法适用中的若干困境
(一)缺乏明确、统一的NPS认定标准
植物源性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植物类)已经存在了数个世纪,但化学合成类的出现只不过数十载时间,尤其是近十年来才真正兴起并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形成滥用趋势。NPS变种繁多、类型多样,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2013年世界毒品报告》中的分类,将其分为七个类别:合成大麻素类、卡西酮类、氯胺酮类、苯乙胺类、哌嗪类、植物类和其他。每一类都包含类型各异、数量不等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种属,且各自在化学结构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下列哪个选项全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标准答案:A 、合成大麻素类
当前,各国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义不尽相同,这归因于各国不同的国家情势和立场。2005年,欧洲联盟理事会第2005/387/JHA号决定将新精神活性物质界定为:一种新的麻醉或精神活性物质,以纯药物或制剂形式出现,未被《61公约》或《71公约》列入附表,但对公众健康的威胁程度与这些公约所列物质相同的物质。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2013年世界毒品报告》中第一次以书面的形式将新精神活性物质定义为:未被联合国《61公约》和《71公约》所管制,但有被滥用的可能,并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质。2016年,英国在颁布施行的《精神物质法案》中将新精神活性物质定义为:任何能够对人产生精神作用,并且不是豁免的物质。在我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中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义为:“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而对已被列管的化学物质(毒品)进行结构修饰所得到的、具有与管制药品相似或更强效果的毒品类似物,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之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在国际社会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定义存在差异的大背景下,我国在国家层面形成明确、统一的NPS认定标准,对有效监测NPS市场发展动向、打击新型合成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对NPS的重视程度和防控工作力度近几年有所加大,但在对NPS的认定问题上依然存在短板。一方面,国内尚未形成NPS的统一认定标准,实践中大都根据国内逐步形成但并不成熟的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义来开展监测、检测、预警、评估和管制等一系列工作。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NPS认定标准,实务中对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管制时往往需要经过复杂、漫长的程序,实际上很难实施及时、有效的防控和打击。另一方面,国内对NPS的界定用语较为模糊。第一,新精神活性物质并不当然等同于毒品。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禁毒法》第二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游离于法律管制之外的新型物质,一种物质只有在被国家以法定形式明确管制后才能被称作毒品,简单地将其称作“第三代毒品”是不科学的。第二,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对NPS的分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不都是化学合成,也不都是对管制毒品进行结构修饰或创新,其中还包括植物类(卡痛叶、阿拉伯茶、鼠尾草等)和既定医疗用途物质(如氯胺酮),将其称为“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也是不严谨的。 下列哪个选项全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3):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55469.html